国家邮政局部署查处制售假邮票等违法行为

  鉴于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违法行为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集邮市场的正常秩序,4月25日,国家邮政局印发了《关于严厉查处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对查处制售假邮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部署。

  《通知》指出,依法监管集邮市场,是国务院关于国家邮政局的“三定”规定和《集邮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赋予邮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集邮市场监管工作,突出重点,紧抓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力争监管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效。要将各方面较为关注的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违法行为,作为当前集邮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担当作为,以实际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

  《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日常检查、消费者申诉、舆情监测、群众举报、社会监督员等途径与渠道,拓宽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违法案件线索来源。要综合利用随机检查和例行检查等检查方式,加大对集邮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要确保一定频次的现场检查,对集邮票品网络交易要重点围绕销售平台定期开展网上巡查。要充分发挥邮政企业、集邮协会、集邮爱好者等在举报违法案件上的积极作用。对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违法行为特别突出的地区,邮政管理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还要求,对发现的涉嫌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案件线索,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查证属实的,对违法主体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按照《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邮政市场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邮政管理部门管辖。针对集邮票品网络交易日趋活跃等新特点,邮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合理确定案件管辖地。案件查办涉及其他区域的,可以按照国家邮政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跨区域协作监管的通知》开展跨区域协作。

  《通知》强调,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查处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违法行为。要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力度,强化信息导侦,深入开展案件调查,深挖邮票制假窝点,力争通过一个案件线索打掉一个窝点、清除一条制假售假链条。要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电商平台的合作,对销售伪造的《丙申年》等邮票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停;对平台内电商经营者,督促电商平台及时将其清理。要充分发挥有关方面的合力作用,提高监管效能,有效净化集邮市场。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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