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向社会征集钓鱼岛历史文物等资料
2015-12-09 16:23:35 来源:人民网 已浏览次
国家海洋局网站今日发布《关于征集钓鱼岛历史文物等资料的启事》,向社会征集有关钓鱼岛方面历史文物及近现代相关实物、图片、影像、文字等资料,以丰富中国首个钓鱼岛主权馆的馆藏内容。
以下为启事原文:
关于征集钓鱼岛历史文物等资料的启事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切实提升全民海洋意识,我国首个钓鱼岛主权馆在山东威海刘公岛开馆。为进一步丰富馆藏内容,深入挖掘钓鱼岛历史及内涵,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钓鱼岛方面历史文物及近现代相关实物、图片、影像、文字等资料,要求真实、有代表性、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和教育意义。
一、征集内容
与钓鱼岛有关的历史文物,书籍、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及保钓人士纪念物等相关物品。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坚持自愿的原则,展出的资料中标明捐赠人姓名,并颁发《捐赠证书》。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
2.有偿转让。对于有特殊纪念意义的历史文物资料,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价后协商转让价格。
3.寄存展示。个人不愿出售或捐赠的资料,在自愿基础上, 将采用借展方法,所有权不变。
三、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自2015年12月7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随时提供征集线索。
四、征集要求
1.书籍简介、文物照片、图片、音频、视频请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dydzqg@126.com,其中图片格式为JPEG、GIF,音频格式为MP3、WAV、WMA,视频格式为MPEG、AVI、RMVB、MP4,文字格式为WORD,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标明“钓鱼岛资料征集”字样),邮寄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101-2号刘公岛客运中心三楼317室,邮编264200,电话:0631-5235881。
2.所报资料不得涉及知识产权、所有权等相关法律问题,捐赠人需确保真实性,如出现相关问题,给我方造成损失,我方有权全额追偿。
3.请详细注明姓名、地址、手机等联系方式,并标明征集方式。
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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