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也要照顾民意地气

      日前,一场黄浦江上的烟火创作表演在舆论圈掀起不小漩涡。8日下午,沪上网友纷纷发博称,“黄浦江畔升腾巨大的绿色和白色烟柱”,图文并茂引起一阵恐慌。同样“吓了一跳”的,还有“@警民直通车-上海”(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该博在咨询巡逻民警后紧急通报,这其实是某艺术家在国内首件“白日烟彩”烟火创作表演,大约持续10分钟,产生了大量烟雾。

      @头条新闻(新浪新闻中心)第一时间扩散真相,可这一说法并未完全说服民众。网友“桑上鸤鸠”连抛系列问号——“搞这种艺术,问过上海人民同意了吗?会引起的恐慌想过了吗?哪个领导批的?符合哪个标准?”

      虚惊一场之后,网友“白秘书”恍然大悟:原来是做过北京奥运会烟火表演的艺术家蔡国强的焰火表演作品。如果提前获知,会感叹美丽纷繁;现在突然袭击,却造成微博上不明就里网友无端恐慌。不知这种大型表演事先有无报备警方,若早知如此大声势,是否该先周知市民,以免误会?

      在国外备受赞誉的艺术创造,却遭遇国内市民的吐槽和投诉,这种转变,恐怕不单纯是国民艺术修养不足的问题。尽管有关部门强调,“白天焰火”所用彩烟均符合环保标准,还是有市民心有余悸,称这是“视觉、空气双重污染”,也有市民质疑:“黄浦江是上海地标之一,在这里进行小众化的行为艺术,是否值得商榷?” 网友“高源0611”斥责:即使并不会真的明显影响空气质量,这种强加于人避无可避的景观也不是艺术而是权力表演。

      《新民晚报》认为,戏剧性的冲突背后,折射的不仅是大众对行为艺术的不理解,还有对相关部门“提前告示”的希望——今后在举行类似活动前,有关部门能否提前告知周边居民,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和误会。《东方早报》则建议,“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娴熟的进程操作以及高效的收尾工作,是一个文化艺术活动减少甚至消除扰民的法宝”。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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