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木雕佛像之美:千年法相

  佛陀以慈悲度人,我等应以平常心待物;菩萨示现以美,吾侪必以诚心敬之。古正法时佛教布道,不立文字,不设偶像,心心相印,衣钵传灯。佛涅盘后五百年,有大王者阿育王出世,愿造等身佛像以长供之。“像法”之时,佛教复兴,东移震旦,盛于隋唐。复经历代,至今不衰,良有以也。常见者,金铜及石玉偶像,殊不知,木质雕像良非一般,因易腐烂损毁,难以保存。因此,不残者稀少,精美者难觅。木像虽以宋元为盛,但珍品存世量极少,且多被国外各大博物馆收藏,以为镇馆之宝。

  本书所著录的木雕佛、菩萨、天王、罗汉等造像精品是宋代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它们来源有自,渊源可考,背铭可依,专家可鉴,实物可看。至于它的艺术欣赏、技术水平,以及更深层次的学术价值,尚待学者、方家们的研究考证。书中收录的观音菩萨造像无疑是最大的亮点,而观音菩萨所呈现给人们的“三美”——“静谧之美”、“自在之美”与“动静之美”,又是亮点中的亮点。所谓“静谧之美”,是指它给人的一种静态的神秘之感,因为她是神,所以神秘;因为它是偶像,所以是静态。所谓“自在之美”,是指观音造像所呈现给人的一种“大自在”之感,其大无边;其自在有形有态,但非常人所可追及。“自在”是一种解脱,但非常人“捆绑”后的“解脱”,亦非虑者思绪理清后的“解脱”,而是“成就”以后的“解脱”。此“美”是一种“真善美”,而非俗人所说的“娇艳之美”。在此“美”之下,观众可能被融化,信众可能会皈依,智者已觉无智,美者自觉己丑,愚者开悟、俗者趋雅、馽者解脱。所谓“动静之美”,那是一种绝美艺术的体现,物我合一的状态。箴言道“动静等观”,动即是静、静即是动,动静不分、动静合一。佛的慈悲、菩萨之美,完美地借偶像之形骸形神兼具地表现出来,使人有飘飘欲仙的感觉,看似动实是静,望似神近似人实是像。这就是偶像的魅力,这就是造像的神奇,这就是宗教的作用。(本文作者是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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