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反昭雪而铸的岳飞大花钱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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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枚大花钱材质青铜,直径76毫米,厚约3.5毫米,重101克。正面是孝宗皇帝行书真迹“尽忠报国”,背面是坐观兵书的岳飞像及其草书遗墨“还我河山”,展示着一位文武双全的爱国将领形象。

      民族英雄岳飞为南宋中兴四将之首,绍兴十一年(4141年)的除夕前一天,被当时的投降派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毒死于临安风波亭,年仅39岁。宋高宗赵构死后,1162年,宋孝宗时下诏为岳飞复官,追谥武穆,建庙祭祀,封岳飞遗属官爵和发抚恤金,同时铸造这枚大花钱以纪念和表彰岳飞。

      大花钱正面的“尽忠报国”之所以与民间所传的“精忠报国”不同,有学者认为“精忠报国”四字是受宋高宗御赐“精忠岳飞”四字的误导。岳飞刺字故事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北宋灭亡后,国难当头。在这国破家亡的危急时刻,岳母姚氏以大局为重,毅然送儿子投入这场保家卫国的正义战争。她深知自己的儿子拜师周侗后,武艺高强,一身系于宋室安危,又怕儿子在复杂局势下思想动摇,于是,临行前,在儿子脊背上刺下了“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意在叮嘱岳飞要时刻以国家民族大义为重。据史书记载,宋高宗为表彰岳飞立下的赫赫战功,于公元1130年御赐“精忠岳飞”的旗帜一面。岳飞以后每回出征,都会挥舞大旗,士兵因此士气大振。明清以后,“尽忠报国”就变成了“精忠报国”,这实际上是后人的误解。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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