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雕塑不能是少数人的孤芳自赏

继“秋裤”大楼后,苏州金鸡湖畔又有一尊雕塑,在微博上引来了网友的强势围观。这走红的雕塑位于金鸡湖东岸苏州艺术文化中心边上,雕塑的主体为历史名人老子,然而这位老子眼睛紧闭,舌头伸出,并露出嘴中一个大门牙,颠覆了不少人对这位古代圣贤的印象。(12月19日《现代快报》)

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千年来被无数人尊为“圣贤”,而如今苏州的“老子”却大做鬼脸,颠覆了人们心中的先贤形象,不知老子地下有知,面对自己这一搞怪卖萌形象作何感想?虽说苏州艺术文化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声称,此雕塑是阐述老子“刚柔之道”这一著名典故,不过广大百姓大多声称不能接受,不应作为城市雕塑出现在公共场所。

城市雕塑不只属于设计者,而是代表着城市的“脸面”,市民理应享有“投票权”。此前,郑州的“小猪耍流氓”雕像,虽然官方声称是表现小猪给猪妈妈捶背,但人们不禁质疑,既是捶背猪妈妈为何袒胸露乳?小猪的站位问题,难道在建造初期就没人发现这一问题?

事实上,同样的意义稍加改变,或许就能更为老百姓所接受,也更适合面向大众,融入城市。领导者不能一意孤行,必须考虑到公众的观感。人民有自己的审美水平与艺术理念,重视民意,也有助于城市雕塑的发展。

城市雕塑作为一种面向大众的公共艺术,应该慎之又慎,不能以搞怪、恶俗等噱头作为卖点,否则只能拉低城市的格调与艺术水准。公共艺术的主题在于公共,重在与周围环境和人民的和谐,不能只遵循少数人特立独行的艺术手段,闭门造车。

在公共艺术方面,欧美国家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像一座城雕的产生,他们一定要经过听证会环节,通过论证、听证,获得民众的认可才能建起来。反观我国,一座城雕动辄几十万元,像乌鲁木齐的“飞天”城雕存在十几天就被拆除,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浪费。城雕既然是面向大众,是由民众买单,那么接受民众的审核不仅是对民众的尊重,更是民众的权利。

一个优秀的城雕必须能唤起大众的共鸣,不能沦为艺术家的孤芳自赏,应能屹立在岁月之中,经得起时间的冲刷。所以,雕塑一定要有文化内涵,在愉悦人民身心的同时,耐得住“咀嚼”,如果仅仅带着功利主义色彩,一味“求新、求变、求眼球”,那将迟早倒在时间这把“杀猪刀”下。

希望苏州城雕在赚来了如此众多的“白眼球”后,不要再以“回头率”超高而沾沾自喜,让“老子吐舌”成为“雷塑”之终曲。建造真正具有艺术特质的,贴近群众的城市雕塑,让城市雕塑具备城市之魂,体现城市之韵,这样的艺术才能谓之“大家”。

责任编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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