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窑瓷 | 再论官钧
2015-05-23 18:16:53 来源:文物天地 已浏览次
文物天地 2008 第9期
编者按:“官钧”是困扰中国古陶瓷学界多年的一个学术问题,国内外的研究者们对这一问题一直处于争论不休的状态之中。由于传世品、文献记载和目前的考古发掘还存在诸多矛盾疑点,不仅没有将钧窑的许多重大问题梳理清晰,反而在诸如烧造年代等重大问题上形成了泾渭不同的看法。

上世纪70年代对河南禹县神垕镇古钧台八卦洞窑址进行了考古发掘,成为钧窑研究史上一件石破天惊的大事。但是当时只是发表了发掘简报,翔实的考古发掘资料迟迟没有整理出版。时隔30多年后,今年5月,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写的《禹州钧台窑》发掘报告终于面世,一批珍贵资料首次得以披露。本刊将陆续推出有关“官钧”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的一批文章,希望有助于广大读者更为清晰地厘清这一问题。
本文作者赵会军先生曾亲自参与当年的考古发掘活动,也是新出版的《禹州钧台窑》发掘报告的编写者之一,多年来一直密切关注这一问题的研究动态。除了对禹州钧台窑及其一些焦点问题的新认识,本文还将首次公布曾经对“官钧”年代认定产生重要作用的“宣和元宝”钱模的图片。
2008年2月27日,笔者在《中国文物报》发表了《河南禹州钧窑相关问题探索》一文。近日,《禹州钧台窑》考古发掘报告正式出版,详细介绍了上世纪70年代考古工作者对钧台窑进行科学考古发掘所获的资料。透过这批珍贵的第一手资料,笔者对禹州钧台窑以及一些存在争议的焦点问题又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在这里提出来,抛砖引玉,以与大家共同探讨。
禹州钧台窑概况
钧台窑址,位于今禹州城内北关八卦洞附近。1964年秋,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曾派员进行实地考查,并采集了一些瓷器标本。接下来先后于1973年至1974年分两个阶段,对该遗址进行了全面钻探与重点发掘,清理出土大批遗物和重要遗迹。根据发掘报告,该窑址东起禹州城墙边,西至古钧台,北临城墙,南达马号街路南。东西长约1100米,南北宽约350米,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禹州钧台窑》发掘报告将该窑址分为四个不同类型的瓷器生产区:以梨园为中心的钧瓷生产区;以八卦洞为中心的钧瓷和扒村窑类型的白地黑花民用瓷器生产区;从八卦洞东至康家拐为主的天目瓷生产区;西至迎风阁,北临连堂村,钧台以北,北门以西地区的扒村窑类型瓷器生产区,兼烧钧瓷、汝瓷与天目瓷。这里重点叙述钧瓷烧造区的概况。
在钧瓷烧造区发现6座窑址,作坊遗址1处,还有一些钧瓷片堆积坑等遗迹。从清理的三座窑炉看,其中有两座保存较好,另一座仅保留窑基。

发掘灰坑26个,分布比较密集,打破关系相当复杂。其中唐代坑1个,北宋早期坑2个,北宋中期坑8个,北宋晚期坑11个,明代坑4个。坑内出土钧瓷片以花盆及盆奁为主,兼有少数天目瓷和白地黑花瓷片,有少量的匣钵、窑塞、锯齿状支烧、鹿角抿子等原料。在花盆底部一般刻有“一”至“十”的编号。有些鼓钉洗底部也有编号。
2004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钧台窑址的西区(原制药厂)“古钧花园”建设工地清理窑炉4座。其中4号窑保存较好,现存长6.5米,宽3.8米,残高1.7米,半月形火膛现存长1.48米。窑室平面呈南高北低的斜坡状,烟囱平面呈圆形,位于窑室南侧中部。出土的文物主要有出戟尊、鼓钉洗、花盆、钧瓷盘、青釉碗、孔雀蓝釉鼓钉洗、碗等。在花盆、出戟尊等器物底部刻有“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数字。发掘者将地层划分为七层,时代分别为:第一、二层为近代,第三层为元代,第四、五层为宋代,第六、七层为唐代。
从这两次的发掘资料看,钧台窑有以下特征:
特殊的窑炉形制。70年代的发掘,共发现窑炉6座,清理3座,另外3座破坏较浅,一般系就地筑成的土窑壁。窑炉间有道路相通,与各个作坊相连接。体积都比较小。双乳状火膛窑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例如1号窑(Y1),由窑门、通风孔、火膛、窑室、烟囱和窑道组成。烟囱设于窑后,西侧火膛有窑门,上方有方形烟囱,东侧火膛仅留有观火孔。在窑室的北侧,有两个平面呈乳状的火膛与窑室相连接。这种窑炉对于钧瓷的特殊窑变,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五光十色的窑变工艺。匠师创造性地把铜的氧化物作为着色剂在还原过程中烧出不同的窑变:铜红釉和多种浅蓝色乳光釉。这一技术的突破和创新,在钧瓷的典型器物中,如尊、炉、鼎、鼓钉洗、花盆、盆奁、钵等数十种器物的釉面上,都得能了充分运用和体现,被人们称为宋代钧瓷烧造的一大发明。

瓷器制造工艺的创新。从清理的窑炉和大量匣钵看,钧瓷的成型,多用手拉坯或者手工捏制而成,少数用轮制。对附加的构件,多采用模印、附贴等手工方法。钧瓷胎料,胎质坚硬,制作规整,胎体颜色一般为红褐色或灰色,表面含铁量极高。钧瓷的装烧方法,采用匣钵、支架、垫饼相结合的装烧方法,装入匣钵后成排叠放在窑床上,匣钵之间密封后,在最上一层进行封顶,匣钵柱之间则用窑塞加以固定,防止倒塌。钧瓷的烧成工艺,分为素烧和釉烧两种,素烧又称坯烧,釉烧又称复烧。第一次为素烧,第二次为釉烧。这些制瓷工艺,充分反映当时制瓷业已相当成熟,烧造程序更加规范,对于增加产量和提高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钧瓷品类齐全,供观赏器物之多,为其他窑口所不及。从出土的钧瓷残片数量看,基本是花盆占了主角,有方形、长方形、葵花式、莲花式等。同类花盆配有相同的盆托。由于这些花盆烧成温度不同,促成了五光十色、色彩艳丽的丰富窑变。主要釉色有天蓝、月白、茄紫、海棠红、玫瑰紫等。这些种类繁多、造型多变的钧瓷器,表明钧瓷的烧造技术已相当发达,成批的以观赏为目的的各式花盆,绝非民间大众所享用之物。
钧台窑的时代
在《河南禹州钧窑相关问题探索》中,笔者认为禹州钧窑与禹州钧台窑在出现时间上是不一样的。在这里,笔者仍然坚持原来的看法:禹州钧窑出现在北宋中期偏晚;而钧台窑作为官窑,出现的时间则较晚,为北宋徽宗朝。《河南禹州钧窑相关问题探索》中笔者从官窑与民窑的发展关系、地层关系、窑炉结构形态的演变等三个方面作了论述。现在通过《禹州钧台窑》所披露的资料看,基本的论述还是正确的。
从官窑与民窑的发展关系看
钧台窑的产品与禹州刘家门窑址一期前段的部分产品在总体特征上非常接近。如刘家门第一期前段出土的钧釉折沿盘,为四瓣海棠形,圆唇,平折沿,浅腹,斜直壁稍外鼓,大平底。浅褐色胎,细腻坚致。内壁及外壁釉呈天青色泛紫,釉的流动性较强,积釉处泛白,口部和转折处等釉薄处呈深赭绿色,内底有粗短的“蚯蚓走泥纹”。外底部釉呈紫红色,微泛蓝。裹足支烧,可见4枚支钉痕。这其中,四瓣海棠形、圆唇、平折沿、细腻坚致的浅褐色胎、天青泛紫的釉色等特征与钧台窑出土的陈设瓷花盆有明显类似之处。可以推断,二者之间应该存在着一定嬗变关系。

在钧台窑址中,发现有“宣和”和“崇宁”年号(刻字砖),证明其时代为宋徽宗宣和年以后。神垕刘家门窑址,第一期前段DT3⑧层中出土有一枚“元丰通宝”钱,表明此段的年代上限不会早于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年)。而属于第一期后段的DT3⑦层中出土多枚铜钱,最晚的是宋徽宗朝的“宣和通宝”(铸于1119——1125年)。就这些资料综合分析,钧台窑和刘家门窑在创烧时间上比较接近。
但作为民窑的刘家门窑址要略早于作为官窑的钧台窑址。禹州的陶瓷业到了北宋时期,出现了繁荣昌盛的局面,民窑林立,产品质量和烧造技术都达到一个高峰。这对钧台窑的勃兴有着直接而重要影响。北宋徽宗时期,因宫廷需用精美陈设用瓷,政府调集民间烧造钧瓷的能工巧匠,在钧台窑烧制。这些工匠,自然会将民窑的烧造工艺延用并提高,以使产品质量达到宫廷的标准。所以,钧台窑是在借鉴民窑的制瓷工艺技术基础上,专门为满足皇宫陈设瓷器的大量需要而设立的。
关于钧窑的含义,学术界至今没有明确的界定。笔者个人认为,钧窑应该指的是古代的官钧窑。从文献记载来看,对钧窑的描述也不清楚。把钧窑列为五大名窑,并称为“官钧窑”,是后人在研究钧窑瓷器时而提出的新称谓。文献多记述陈设品,如鼓钉洗、花盆、盆奁儿、出戟尊、敞口尊等。1974年在窑址中心区域内出土的钧瓷残片,多为鼓钉洗和各式各样的花盆等宫廷所用的陈设品,而生活用品较少。从禹州钧窑的三次发掘分析,在城内北关的钧窑址内,先后两次发掘,陈设瓷发现的数量之多、造型之优美是最有力的证明。尽管在古代文献中没有提到“钧官窑”的称谓,但不言而喻,我们常说的钧窑指的就是官钧窑。对于烧造大量生活用品的窑址,如禹州境内烧造青瓷为主,又烧白瓷、黑瓷兼烧钧瓷的窑址,应另当别论。不能因为在窑址内发现有少数钧瓷器物,就统称为钧窑址,这要看其烧造的产品以哪一类为最多而定。从目前的考古资料分析,只有禹州城内的钧台窑址具备了官钧窑的性质。其他窑址所发现的产品无论烧造工艺、造型、釉色,都与其有相当大的差距。

从两次发掘的遗物及地层关系上看
关于钧台窑两次发掘的关系问题,由于所处的具体地址有很大不同,地层叠压关系也有很大差异。
1974年在钧台窑中心区的发掘,显然有不足之处。首先,受自然地形的限制,发掘区域不够理想。当时的发掘现场,因兴修水利和平整土地,已被挖去一米多深,有的窑址已被破坏,仅余一米多深,文化堆积很可能已经遭到破坏。这给弄清楚全部地层关系带来诸多困难。从发现的窑址情况分析,有的窑址已被破坏,仅余一半多深。其次,受当时财力所限,没有能够扩大发掘范围发现更多的遗存,了解更多的历史信息。这都使我们在后期的研究过程中深感发掘所获信息的不足。
2004年9月,郭培育先生对禹州北关制药厂院内的发掘,钻探面积15000平方米,发掘面积3000平方米,文化层1-4米厚,发现有窑炉、房基和灰坑等重要遗迹。以0501号探方的地层关系为例,将其分为七层,其中第三层为元代,第四、五层为宋代,第六、七层为唐代。从这里的地层叠压关系看,比起1974年发掘的文化层厚度多出了一倍,可作为1974年发掘资料的重要补充。对比可知,1974年发掘地点较晚的金元时期文化层可能已被破坏,仅剩下了宋代中晚期地层。而有人认为,2004年发掘的这批器物的时代为元代,晚于1974年的发掘遗物。经笔者向发掘者求证并亲自观察,这两次发掘的出土遗物有着许多相似之处,相隔时间应不会太长。所以经综合考虑推测,1974年发掘遗物的时代会早于2004年的发掘遗物,可能在北宋晚期。
从窑炉结构形态的演变看
截止目前,禹州境内三次发掘的钧窑址约20余座,但保存完好的较少。
1974年在禹州钧台窑发掘的窑址有圆形、马蹄形和长方形三种,其中长方形的以往少见。这种窑室呈横长方形,北部有并列的双乳状火膛,东火膛留有圆形气孔,直径为22厘米,两火膛分别留有窑门,其上还有方形烟囱,在窑室后壁中间和两角处,共设有三个扇面形烟囱。
刘家门窑址发现8座窑炉,其中5座保存相对完好。这5座窑炉分属不同时期,各具特点。编号HY1的窑炉,时代约在北宋晚期到金代,是一座土洞式长方形分室式窑炉。残长12.92米,宽2.26米。窑室呈长方形,中间以一道土石砌建的矮墙将窑室隔为前后室。在前后室南壁各开了3个添火孔,其中后室尾部的1号、2号添火孔保存有拱顶。在窑底和添火孔中发现了大量的草木灰,证明是以木材为燃料的。发掘者认为这种形状既不同于北方常见的馒头窑,也不同于南方流行的龙窑。
2004年在钧台窑址西部的发掘中,发现有4座窑炉,其中椭圆形3座,长方形1座。窑炉分两种形式,一为椭圆形,二为长方形。其中4号窑炉保存较好,现存火膛、窑室和烟囱三部分,为一长方形窑,长6.50米,宽3.80米,残高1.70米,半月形火膛1.48米,宽0.70米,深0.20米。窑室平面呈南高北低的斜坡状。烟囱平面呈圆形,位于窑室南侧中部。
刘家门窑址发现的土洞式长条形分室窑与钧台窑发现的横长方形双乳状火膛窑有明显区别,后者优点更加突出。这种窑炉构造有利于窑内氧化焰转化成还原焰,对复杂的钧瓷窑变产生的影响很大,尤其是对铜红釉的创烧成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比钧台窑址与刘家门窑址出土的钧瓷也可发现,前者的产品要优于后者。有的学者认为:钧台窑吸收了刘家门长条形分室窑的优点,同时对双乳状火膛窑作了进一步改进,为钧瓷提高产品质量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这说明,钧台窑是在刘家门窑之后出现的。目前,禹州境内钧窑址的发掘资料较少,要想全面了解相互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有新的资料,并不断深入研究。
对地名和文献有关问题的看法
关于地名问题,有学者认为,金代才有钧州之称,则钧窑亦应创于此时。笔者认为,这并不能推翻钧窑创烧于北宋的结论。禹县城内有古钧台,此名始于夏,钧窑以地名而言,应与钧台有密切关系。而地名的变迁与当地钧台、钧窑有关,也就是说钧州的称谓是受钧台、钧瓷影响而来,绝非钧瓷到金代才创烧。

有关文献记载的问题,有人认为文献中明确提到钧瓷是在明代初,到了明代中期才逐渐多了起来,由此认为钧瓷也是到了明代才出现的。笔者认为明代记载宋代的事情是顺理成章的,就像我们经常回忆解放前的事情,一个道理。而明代记述宋代的事情,时间在笔者们之前,较之现代人的研究更可信,更有说服力。为什么金元时期没有发现文献记载钧窑之事,这应与金元时期禹州地区长期战乱,时人无暇顾及于此有关。而在北宋,官钧为皇宫所有,民间看不到更多精品,没有记载烧造过程是正常的。少数人用的产品,社会上不了解,也就不可能详细叙述。
对钧窑的创烧年代问题,应从考古学的两个基本理论,即地层学与类型学出发,二者密切结合,研究钧瓷的特征和发展变化。仅从某一方面,甚至抛开二者,仅从文献记载角度去研究,是难以得到准确的、令人信服的答案的。
其他相关问题的认识
数字编号问题(18)
在钧瓷烧造区域发现的花盆和盆托,不仅式样多,而且根据大小不同编号为序。各式花盆都有同式样的盆托配套,并在底部刻有“一”至“十”的数字。通过排列比较可以看出,刻“一”字的器物最大,刻“十”字的器物最小,而且从“一”到“十”器物体量呈现出有规律的递减趋势。2004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窑址西区的发掘中,也出土类似的编号钧瓷残片。这说明,这些刻字是与产品的尺寸大小密切相关的。从中也可看出,钧台窑钧瓷的制作非常规范,严格按照既定的规格而烧造。大小不同,很可能是使用人的等级身份不同,而使用的花盆也有所不同。这一特征在禹州其他窑址中均没有发现过。
“宣和元宝”钱模问题(19)
在钧瓷烧造区,发现了一块用钧瓷泥料制作的方砖,一面右侧竖刻两个圆形“宣和元宝”图案,为仿古代铜钱样式,左侧则竖刻两个模仿钱币反面的圆形图案,左右图案相互照应,应各为一组;方砖另一面竖刻“崇宁二年”四字。
有人认为,此“陶范”的年代不可靠,对于它的来源产生怀疑。作为发掘参与者,笔者感到上世纪70年代,社会上还不流行造假之风,不可能会有人造假并有意投到发掘现场。也有学者提出“陶范”正面与背面年代有误差,不好解释。从考古学方法来分析,后人利用前人用过的遗物,在许多考古材料中例子很多,很容易理解。而且在这个例子中,两个年号不管前后相差多少年,仍然还是在宋代晚期的范围内,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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