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衣裙曳地:不为漂亮为防止“走光”
古人的衣裙(资料图)
有媒体报道,一个女孩从16岁开始穿高跟鞋,到31岁的时候,足部变形,只能拄拐杖行走,网络称之为“高跟鞋事件”,让众多爱高跟鞋的女士“谈鞋色变”。
古往今来,女性穿鞋并不只是为了走路,讲究的是“足下生辉”。据有关记载,2200多年前,周朝女性所穿的礼履,就是圆头高底的鞋子,姑且称之为“古代高跟鞋”。
《玉台新咏》中有首《和湘东王名士悦倾城》诗:“履高疑上砌,裾开特畏风。”写得很形象,那“高跟鞋”是有相当高度的,否则,脚还没有抬,怎么就让人看着像上了个台阶呢?这是1500多年前梁代女性的穿鞋情形。
唐宋时期也有“高跟鞋”。宋代书法家米芾在《唐文德皇后遗履图》的跋中记述,唐代长孙皇后的鞋子“以丹羽织成,前后金叶裁云饰,长尺,底向上三寸许。”这种“高跟鞋”底高三寸多,下底窄小,时人给这样的鞋子起了个很诗意的名字叫“晚下”,寓意为,鞋子的底是慢慢落下的,高而危。
这种鞋子适合“妇人短者着之”,在宫廷贵妇、大家闺秀中很风行。--如今流行的女式坡跟鞋,类似于这种叫“晚下”的高底鞋,脚底如同踩了块砖头,让人视觉有沉重之感。但是,女性因此“增高”近10厘米。而那些不是高底的鞋子,当时统称为“远游履”,相当于运动鞋。
中国古代礼教讲究妇女的衣裙要曳地,但这不是为了漂亮,意在防“走光”。在封建专制严重的明朝,妇人的衣裙是要把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包住,最好又不妨碍走路,于是,“衣曳地则覆履,惟见底,故底高。”可见,明朝女性鞋子的底高,不仅仅是为了增高炫美。
明清两代,裹脚之风盛行,尤其是山西、陕西、甘肃一带近似疯狂,“甚至以足之纤巨,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裹脚的妇女也有适合自己脚型的“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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