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最高学府的应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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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沿袭前代,最高学府仍为国子监,其教学机构也分为六堂,所不同的是,清代六堂已无明代有学业层次高低之分,教学完全相同,实际上只是单纯分班而已。那么清代国子监的教学内容是什么呢?主要是《四书》,作八股文,兼习诗赋,这些内容完全与科举挂钩。您这一听:熟悉呀,这不就是“应试教育”吗?清朝时期,贡监生主要修习《四书》,学作八股文章,兼习诗赋,另外还要学习程朱理学的性理之学、史学《通鉴》和御制《训饬士子文》等等。至于《五经》的教学,专由博士负责,面向全体贡监生。

 

     简单解释下何为“性理之学”。“性理”二字拆开了,就是“人性和天理”,“性理之学”的理论体系最终由宋儒完成,其最大特点是由人性贯通天理,建构一个统一人格本体与宇宙本体的思想学说。

 

      下面具体谈谈,清代国子监是如何开展“应试教育”的。

 

      “大学生”们的课程表

 

     首先来看看,国子监里的“大学生”都在学什么,课业是怎么安排的。

 

      国子监肄业生有讲书、复讲、上书、复背诸课程,每月3次,周而复始。诸生每日将读书心得及疑义逐条札记,至3日呈送助教等批阅1次;每日写楷书数百字,至10日呈送助教等批阅1次,逢初一、十五,由助教呈送彝伦堂查验。由博士集会诸生讲经义。教官会讲,须先拟定讲题,敬遵《御制经传》《钦定义疏》之义,务求宣明经旨。讲说后遂由诸生习读讲章,有未能通晓者,可赴讲官处请求讲解,或赴两厢质问求答。每月上旬助教讲书1次,下半月学正、学录讲书1次,兼及《性理》《通鉴》。

 

      大家注意没有,这里提到了“肄业生”,是指没能毕业的学生吗?非也。清代“肄业”本意为修习课业。古人书所学之文字于方版谓之业,师授生曰授业,生受之于师曰受业,习之曰肄业。

 

      “大学”成了复习备考的地方

 

      回忆一下我们的大学时代,一般来说“考试”不再是我们的主题词了。而在清代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学生们上“大学”的主要目的,就是复习备考。备考什么?科举。怎么备考呢?先来说说,课试。

 

      课试是国子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测验有每月初三的六堂助教课,每月十八的六堂学正、学录课,试《四书》文和诗赋,因随堂进行,又称堂课。月课在每月初一、十五国子监全体肄业生举行祭孔典礼之后举行,一般是初一由博士试经文经解和策论,十五由祭酒、司业试《四书》文和五言八韵诗,此次考试规格最高,又称大课。每季度举行一次季考,也由祭酒、司业主持。

 

      实际上国子监的基本学业始终是科举考试内容,而士人读《四书》、写八股文的学习早在做童生的时候可以说就已经大体完成了,剩下的事就是反复练习,巩固加强,以求通过科举考试。

 

      既然没有新课可教,国子监(及地方府、州、县学)的教学也就是不断地复习和组织模拟考试、预备考试。因此,贡监生本无必要在监肄业,在监肄业不过是谋得一个较好的复习环境而已。就肄业生总体而言,普遍缺乏学习积极性,往往连平时的考课和集体活动也懒得参加,当局只能以考勤和奖惩制度来尽量维持国子监日常教学活动。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规定考课不缺者方准录送乡试,但既然非在学肄业生到时候可以报考,又何必对肄业生加以苛求呢?所以乾隆以后,对旷考课者只给予扣除膏火银的处罚,实际上考勤统计并不严格,制度执行也常有通融,约束作用十分有限。

 

     上了“大学”就有了当官的资格

 

      参加科举考试的目的就在于做官,这一点上,清代国子监学生倒多了些许做官的途径——科举考试之外,还可以通过考职及候补教职等途径实现。

 

      贡生具有生员身份,遇大比之年,无论入学早晚,通过录科手续即可参加乡试。顺天府乡试专设皿字号,分南皿、北皿、中皿,为各省在京贡生提供举人中额,在原籍的贡生可与本地生员一样参加本省乡试。

 

     在京应考者由国子监录科,要求当年二月到监肄业(边远省份可延期至四月),六七两月份分批进行“考到”,合格者拨入六堂,进行强化考试训练,八月初录送乡试。另外,贡生比一般生员中举的比例也大得多。如顺治十四年(1657年)顺天乡试,直隶八府生员与考者4000余人,贡监生及官生与考者仅1700余人,中举名额206人,则是各居其半,其优越性显而易见。

 

     国子监全体贡监生都已拥有做官资格,这是与地方官学生员不同的,所以可以通过考职直接做官。早期考职每年一次,必须入学达一定期限后才能考职,身份高的期限短,反之则长,有具体的规定:凡恩贡生及原为廪生之副贡生须满6个月;岁贡生及原为增生、附生之副贡生须满8个月;原为廪生之拔贡生、例贡生须满14个月,等等。

 

      授职也以身份高低为别:恩、拔、副贡生考列一等授州同(知州的副手,从六品官),二等授州判(从七品),三等授县丞(知县的辅佐官,正八品);岁贡、例贡及监生考列一等授主簿,二等授吏目。均在原籍候选。清中叶后可授职位越来越紧缺,雍正五年(1727年),将各类贡、监生允许考职的在监期限定为3年,如有告假及考劣、记过之事,还要酌延期限。乾隆末,因考职后未得官者尚有千余人,暂停考职之举。

 

      雍正八年(1730年)规定,“恩、拔、副榜、岁贡生,肄业三年期满,使充教职,给发执照,回籍候选”,实际上是把滞留国子监的肄业生打发回原籍,以腾出位置接纳新的肄业生。

 

      此外,国子监贡生可以到地方官学教书,也属于“干部编制”。虽然国子监贡生任地方官学教职可谓最差的,但毕竟是与其学业相匹配的出路,恩、拔、副贡生可任复设教谕,岁、优贡生及原为廪生之例贡生可任复设训导,但待补贡生多而教职缺少,往往要等二三十年之久才能轮得到。

 

      总之,除出身贵族之家的荫生自有优越前程外,不走科举之途的贡监生,入仕的出路十分有限。尤其是无生员身份的监生,前途更为暗淡。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仪准,“监生志切正途,查无别故,准其辞监,以原名就应童试”,即从头开始考生员,可见科举被视为做官的唯一正途。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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