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论“非遗”与民俗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温家宝总理也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是民族智慧的象征,是民族精神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意义特别重大,和广大民众生活密切相关,受到大家特别关爱的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作为文化领域里的一项重要举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

  (一)非物质文化使人称之为人

  从广义上说,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和精神的总和。过去我们通常把文化分为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但这种分类不全面。因为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之外,还存在一种调适文化,或者叫做制度文化。这种文化是调适人类生活,调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协调大家动作的,比如节日、不成文法。我们刚才所说到的精神文化,或者叫做调适文化,或者叫做制度文化,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那些被人类创造、或者改造了的,能够满足人类某种需求、表达某种意图的物,我们把它叫做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不以物质载体的形式呈现的这种形式。人不单单是靠物质而生存的。假定我们仅仅有物质的话,那我们这个世界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美好,而我们也就不可能真正地称之为人。这个世界给我们的远远不只是物质,更多的是非物质的、精神方面的一些文化成果。物质仅仅提供给我们作为生物体的一个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可是人不断地生长,人称其为人,是依靠非物质文化在我们身上的体现。这样看来,非物质的东西对于我们来说,远远要比物质的东西还重要。

  (二)非物质文化是人本身赖以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方面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文化的认识有一个偏差,这个偏差就是我们过分地把物质看重了,而对物质内在的那些精神方面的、我们称之为非物质的内核,反倒重视的不够、注意的不够。另外,也许我们真的重视了非物质层面的东西,可是我们重视的是什么呢?比方说我们重视精英文化,关注世界名人,这些精英文化当然非常重要。但是我们却忽略了我们平常的这种文化。比如在烹调中,满汉全席固然代表着烹调的一种最高技术,可是人类的成长依赖的却是我们的父母每天在家里做的那个最普通的饭,这种方法我们关注不够。所以,普通的、日常的、最广泛的和最基础性的非物质文化才真正是整个人类,也是我们每一个人赖以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非物质文化。这种情况下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显得特别重要了,它带有一定的划时代意义,因为它解决的是我们自身的问题。

  (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复兴的需要

  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提出还有一个国际性的背景。在整个世界的文化格局中,强势的经济常常会把自己的文化也变得特别强势。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用这种强势的文化向其他的国家、其他的民族推销,这时,这种强势的文化就变成一种时尚,而时尚持续的时间久了,就会改变人们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的改变常常使人们忘掉了自己祖先留下的传统。强势文化就常常成为我们自己的文化的标准,强势国家通过不断地推行自己的文化,有意压制其他民族的文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各个发展中国家,比较后进的一些民族,就需要有自己的声音,就需要改变自己现在在世界格局中的文化地位。所以我们才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才在世界范围里提倡民族文化的复兴。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虽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很密切的关系,但它们并非是全然同一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有很多差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条约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示形式、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实物工具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了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发展。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的定义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是大体一致的。这个定义对非文化遗产的主体、对象、功能、价值判断作出了明确界定。特别是在价值判断上,就是我们认为它是好的、它是非常珍贵的,我们把它看成是我们的遗产,是我们应该传承的遗产,是世世代代都要留给人类的遗产,而且这种遗产是可以让我们感到认同的,是让我们在文化的推进和发展方面,给我们提供创造力的,不仅不包括被历史淘汰了、否定了的东西,同时也把那些过去我们常常叫糟粕的那些东西,也排除在外了,这样,我们自然就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保护责任。从这个定义还可以看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缺乏生命力和具有消极作用的一些文化现象,都不包括在刚才我们所说的这个定义当中,也不包括在我们需要保护的那个范围当中。所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有这样一个非常明确的认识。它是我们的价值判断中认为是积极的,对我们今天的社会有意义的。假定说一个传统对于我们当今的生活,不起任何作用,不起积极作用的话,那么就不可能体现它自身的价值。对于我们来说也就的确毫无意义了。所以任何对于传统,对于既往事物,对于历史来说,它们都会在今天,让我们感到它的力量的存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不是为了发思古之幽情,不是为了昨天,不是要固守昨天,而是要发展今天,朝向未来。我们不仅不是为了古人,虽然我们对于古人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我们所做的这些事情都是为了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为了我们的后代子孙。

  让我们从这个视角看一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怎么在这个定义之下,确定它的保护内容的。首先,口头传送。第二,各种各样的艺术的表现形式,包括舞蹈、音乐、戏剧等。第三,节庆活动即节日仪式等活动。第四,对自然的认识、实践,如24节气。第五,工艺,我们通常叫做民间工艺,比如山东的鲁锦、剪纸、年画,比如四大发明和水密隔舱的造船方法,比如茶叶、瓷器、丝绸,都是对世界非常重要的贡献。这五大类不是非物质文化的全部,仅仅是非物质文化当中那些不被主流话语所经常说到的,不是精英文化的,是我们广大民众日常生活须臾不可离开的,最基础的这样一些部分,是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方式。而这一部分,虽然我们大家都天天过着,天天对它非常熟悉,但就是熟视无睹,不被主流话语所关注,没有成为大家特别保护的对象。所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际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不仅对于我们的现实生活,能够起到一个调节我们自己生活,让我们有更丰富的生活内容,能够提升我们的生活的幸福感的作用,而且,它对于我们民族身份的认同,对于我们彼此之间关系的协调,对于我们能够和其他民族进行文化交流,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对它的保护应该说不只是我们自己的事,同时也是整个人类的事。假定我们今天不再关注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的话,也许我们真的就会失掉自己。比如我们的传统节日,它丰富的内涵,悠久的历史,深厚的积淀,都使我们具有民族的自豪感。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条约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后面还有几句话: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了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定义的译文可能有偏差,但是它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根据这样一个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这样几个内容: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其中包括仪式节庆活动,另外有关自然和宇宙知识的实践,最后还有传统的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下特征: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共享性和多样性

  它的第一个特点在于非物质文化是可以共享的。物质文化是不能共享的。思想的力量就在于它是可共享的,技术的力量也在于它是可共享的。而这种共享又不受时空的限制,上一代人的发明,我们到今天还可以继续把它传承下去。一个国家发明,可以全世界享用。这种非物质文化的共享,实际上是推进整个人类文化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没有这个因素,人类的文化就发展不到今天这样的程度,人类发展的历史不仅是每一个民族文化创造的历史,同时也是人类的非物质文化共享的历史。

  当然非物质文化共享的实现,还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它的功能要适合共享者的需求。其次共享者对这个遗产要有相应的价值评估,只有认为它是好东西、喜欢它,才能够共享,否则就不可以。

  非物质文化共享性实现的结果,对群体内部来说,会促进共同价值观的形成并增强群体的凝聚力,形成一种人们都特别重视的所谓社会团体,同时也会成为这个群体的身份的标志。对于不同的群体而言,将彼此借鉴,丰富各自的文化内容,促进它的发展,增进彼此的认同,进而有利于和谐关系的建立。不同社群族群之间的平等和互相尊重,对于文化共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共享性不应该、也不可能导致文化的趋同,因为共享的目的不在于追随他人,模仿他人,贬低否定自己,而在于通过各自的贡献,丰富各个民族的文化大家庭的多样性。当每一个民族都有所贡献,而且都能够向其他民族来学习和共享他们的文化成果的时候,整个人类的文化也就多样化了。

  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联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就叫做文化多样性。这种共享性,当然对于文化的多样性是会提供非常重要的帮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之所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是要正确地处理民族文化和人类文化之间的关系,使我们民族文化的人类性能够得到发挥,使我们一个社区、一个人群的文化,能够充分地在整个世界文化的格局当中发挥作用。这样才能消除那种一部分人压制另外一部分人、强制让他们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来生活,甚至可以消灭超越物质独占,消灭人和人之间、社会和社会之间那种繁乱的、不平等的相互关系,这样才能够促进文化的繁荣发展。因此我们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时候,不仅要从我们自己民族的文化发展来看问题,还应该有另外一种观点,我们把这种观点叫做人类的观点,或者叫做人类的视角。有了这种视角,我们就知道我们所做的工作就更加有意义、更加广泛,它的影响更具有历史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与基质的本真性

  非物质文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活态性,它的生命特点。可以说一切的非物质文化都处于不断地发展当中,都在于它的活态性,每一次现实的呈现,仅仅是一个长期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而已。比如节日,就不是不断地按照原来的方式往前走,它是不断地在发展变化,有的时候它会丰富,有的时候它会减弱,造成这种变化发展的原因,既有自身内部因素,还有很多外部因素。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不赞成使用保持原生态一词。非物质文化本身具有一个本质性的东西,这个本质性的东西,我们用一个三角形来表示的话,它是存在于各个过程当中的,这样一个三角形它是弥漫在每一个发展过程当中,这一个三角形使它没有变化,也使它不断地发展,而这个不断发展着的固定的东西,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基质的本真性,就是基本的质料,这个词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借用的。这个基质的本真性,对于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显得特别的重要。基质的本真性这个词,更侧重历时性的范畴,就是指一个事物在时间的坐标当中,是不断地向前发展的。本真性是一个关心事物自身、在演变过程中使它保持统一性、不使它变成其它的事物的特性。我们所说的本真性,是一个事物仍然是它自己,衡量一个事物不再变成其它事物,不蜕变、转化成其他事物的根本的尺度,一个规定性的尺度,这个根本性的、规定性的尺度,对于我们来说就要加以保护。对非物质文化的这些项目来说,基质本真性是它的灵魂,这个灵魂在,事物就在,这个灵魂变了,事物就跟着变了。比如韩国的端午祭,它起初还保持着我们的端午节的基本性质,那时它的基质的本真性没变,可后来它演变成为和我们的端午没有关系了,这时它就与基质的本真性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当这个基质的本真性彻底消失的时候,它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事物,尽管它仍然还保留着所谓端午这两个字。

  这种基质的本真性,对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重要。我怎么理解基质的本真性?什么是它最重要的要素、基本的性质、基本的结构、基本的形态、基本的功能?作为主体的个人、人群、社群、族群,怎样对这个事物的价值评估?这些东西如果彻底改变了,我们就说基质的本真性就不再存在了,它已经变成了另外的事物。在基质的本真性的这些要素当中,有的稳定性特别强,比如说基本性质、基本功能和价值判断、基本结构,这些都相对地说稳定性更强一点,而它的形态变化可能多一些,而且是时时在变。这里的功能和价值的评估,又特别的具有时代性,每一个时代不同的人群、甚至于不同的民族的因素,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加以非常细致的分析对待。

  四、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如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简单化,用最明白的语言,最简要的语言来说明它的话,可以这样表述,就是为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质本真性而努力。所谓保护就是通过自觉的努力,让遗产的项目在理想的状态下尽可能地保持它原有的属性、最起码的要求,就是不使它丧失最基本的属性。如果从学理的角度来说,也许保持基质的本真性,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或者是叫做核心的任务。只有用这样一个概念来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我们才能把发展和保护这些好像对立的概念统一起来。实际上保护和发展是一个统一的辩证的关系,我认为用所谓对基质本真性的保护来解决这样一个问题,是可以做得到的。

  在今天,“功利”常常压倒“意义”。本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中,最重要的是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观念,它会给我们什么,它会提高我们的文化自觉,让我们知道这个传统是可以保护的,而不在乎是这一项那一项的具体的项目,在于能够通过整个保护这些项目,来使我们尊重我们自己,尊重我们的历史,尊重我们的民族的性格,让我们能够有一个幸福的生活,而这个生活的幸福感并不是靠那些物质的丰富来解决的,而是我们的一种存在方式。更何况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使我们产生民族的自豪感,使我们对世界有所贡献。我想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生命的过程。此外,还有其它的一些特点,也是我们要特别关注的,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就在于物质文化是独立存在的,而非物质文化总是和相关联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存在的。当我们说一个舞蹈、一个戏剧、一个民间的美术作品的时候,也许单独地去保护它是做不到的。因此整体性的保护,对我们来说就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一个根本的特点,而这个根本的特点决定了它和一切物质文化都有本质的区别,这就是“人”。物质的产品,一旦被人创造出来之后,它就和人在某种意义上脱离了关系。而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以人作为载体的,它存在于人的头脑、人的手上、人的行动当中,没有了人,就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以传承人的保护,就应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当我们说这些特点的时候,实际上我们是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那些基本原则、出发点。对于非物质文化学理的认识,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策略提供非常重要的依据。

  这些年来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做了非常多的工作。随着我们保护工作的前进,我们在认识和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也在不断地提高认识。今后,全民的文化自觉,是保护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最基础的工作。而文化自觉之所以能够朝着一个更高的层次发展,就在于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有更深层的认识。各位今天能够在这里共同交流,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的一种推进,我愿意和大家共勉,希望我们大家能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出我们自己的一番努力,贡献我们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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