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缘起思想及其宇宙生成论意义

       藏传佛教的缘起论从终极根源上去探索宇宙万物的生成,而这个终极根源就是“因缘”。但是,“因缘”并不是实体性的东西,也就是说,不是诸如物质(包括气、金、木、水、火、土、原子等)和精神(包括理念、理、上帝、自我、绝对精神、意志等)实体性的本原。而实体性本原是非因缘造作,不须条件聚合的自然而有的,它具有独立性、永恒性、不变性和绝对性。而缘起论本身就不承认能生成万物的“因缘”具有本原之实相。因为因缘仅仅是生成万有的内外因素或条件,不同的事物有着不同的因缘,一事物因缘存,就是此事物的生,因缘亡即此事物的灭。藏传佛教强调“因缘”非单一性、独立性、永恒性和绝对性,即因缘本身无自性,无自性即无实体性可言。佛教反对有自性,即反对单一性、永恒性、绝对性的实体性,因为这是破坏事物的因众缘而起。正因为佛教认为世间没有一个不依条件、不相互关待而永恒地、绝对存在的独立实体,所以麻天祥指出:“佛学缘生之理……它不讲具有实相的本体生成宇宙万物,而以缘起性空为生成大千世界的实相。这就是佛家非本体的本体论。”非实体的本体论就不是真正本原意义上的本体论。

 

      3、宇宙万物生成要素的多样性。宗喀巴认为宇宙万物是 “众缘和合生成之物”。既然是众缘的和合生成,当然事物就具有生成要素的多样性。这些诸要素可以分为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两大类。物质性要素包括六大缘起中的地、水、火、风、空等,十二因缘中的色及眼、耳、鼻、舌、神五根等;精神性要素是指十二因缘中无明、识、意、受、爱、取等,六大种中的识,四缘中的心、心所等。除物质和精神的两大要素之外,还包括十二因缘中对人的生死密切相关的人的行为即“行”。

 

      4、宇宙万物生成形式的丰富多样性。万法无不由因缘所生成,“非缘起物犹如空花,故无无缘存在之物。”这里,所谓犹如空花是指好像是虚空中生出的花朵那样,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样的空花是绝对虚无的东西。龟毛、兔角等也是绝对虚无的东西。但是因缘生成万物的形式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多种多样的。如十二因缘中所讲人的生死流转的生成形式是十二个要素的相续循环;四缘所讲的有为法的生成形式是起根本作用的内因即因缘和起助推作用的外因,即所缘缘、增上缘、等无间缘的合力作用的结果;六大缘起是指宇宙万法生起的形式是地、水、火、风、空、识之间的相融而无碍;四重缘起讲的是一切有为法生起、外境与心识之间与如来藏和阿赖耶识之间的关系的生成形式是后一种缘起以前一种缘起为基础,并对前一种缘起之否定,从而到达认知境界的由低级向高级的超越和升华。

 

      5、宇宙万物生成的因果性。佛陀曾说过:“能生者即为因”。宗喀巴指出:“凡这一切均无自性,但从缘合生相应果。”宗喀巴著名弟子僧成大师也指出:“不从因缘和合而生的果应当没有。”这就是说,任何事物的产生有着因果关系:有什么因缘就一定会产生什么果,果一定由因缘而产生,没有无因的果,也没有无果的因,这就叫做缘合的相应性,即因果规律。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就是有为法的不可更移的,一定如此的趋势或必然性。米拉日巴大师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指出:“无因则果不成故,世俗谛中一切有,轮涅诸法皆建立。”

 

      在什么意义上存在着因果关系呢?宁玛派近代大学者不败尊者明确指出:“于实相中本无前因后果,此唯于现相中须安立因果而已。此依果立因,即称为相依理。”因此,因缘之因果的成立是从世俗意义上而言的,世俗所见的有为法的生灭变化是遵循因果规律的,这也符合世俗所见事物的生灭变化的实际。龙树讲:“有子始有父,此为名言量而立”。他又在《七十空性论》第十三颂中指出:“父子不相即,彼二亦非离。”因此,从世间常识看,依缘起作用,必须以父为因,以子为果,是由父子二人即成因果之相对。世俗法的因果是依作用而成,如造善因就会有善果,造恶因就会得恶果,即造何等的因就会得何等的果。如今生造恶业来世就定会入恶道,多做善事便入善道。

 

      因果的特性是前因后果,原因即因缘在前,其产生的结果即生起的物在后。就其因果的具体情形却是复杂的。首先,有着根本原因与非根本原因的不同。根本原因就是缘起之中的因,非根本原因则是缘起之中的缘。二是内因和外因的之区别。就缘起而论,缘起之因既是根本原因,即内因;因缘中的缘是非根本原因,即外因。三是一果多因。缘起论讲众缘和合而生,众缘有多种要素之义,一事物由多种因缘要素产生,所以是一果多因。如人的生死流转就是由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多种原因形成的。

 

      6、宇宙万物生成的条件论。宇宙万物生成的条件论是因果论的细分,也就是说,事物的产生之果有因,而这个因包括内因(即“因缘”中的“因”)和外因(即因缘中之“缘”),内因是事物生成的根本原因,外缘是条件。故此处的条件就是指因缘中的缘这个外因。有的学者把佛家的内因和外缘均称为条件,实际上佛家是把因与缘看成有不同的内在含义,二者对事物生成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佛家是把因与缘作用的分开,正是其理论的深刻和完善之处。如果把“因”与“缘”统统视为条件,就会把生成事物的内在根据的因与外在条件的缘混为一谈。从万物生成的离不开缘而言,条件论与生存论是相互融通的。

 

      7、宇宙万物生成中的生灭规律。缘起论是讲万物的生成的,而万物有生就有灭,它们是靠众缘的积聚而生,又因其离散而灭,所以缘起不仅是万物的生,而且又包含万物的灭。可见,缘起论是揭示万物的生灭规律的。这一规律释迦牟尼用一首偈来表达:“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即使通过发挥主体能动性而证得无上菩提的实现,也需要缘起生灭规律的制约。也就是说,它需要内因外缘。冈波巴认为 “如来藏”、人身宝、善知识、修炼、圆满佛身、普度众生等的产生或形成均需要内因外缘。“如来藏”是众生成佛的内因或基质,众生之所以能证无上菩提的佛果,就是因为有成佛的内在根据——如来藏。但是,一切众生都有佛性如来藏,但是只有人才能有条件修持佛道而解脱成佛,所以证得无上菩提必须要有人身宝,这是成佛的承担主体。然而,如果没有善知识这一外部条件,也不能成佛,所以要靠人天导师——善知识。但是善知识仅仅是教化、指引、启迪众生,而众生成佛还需要修炼,而修炼全靠自己,其中要运用修持的方法。成就圆满成佛之果,是要断除之圆成和觉智之圆成,前者是指断灭了烦恼障、所知障等等一切应断除的烦恼无明,后者是指如所有智和尽所有智两者。如所有智是通达真理的超验之智慧,尽所有智就是佛陀能知世俗名言中的一切事物和现象之智。断灭圆满和智慧圆满是佛的体性或自性。最后,要圆满佛果,须作饶益众生的事业,这是发菩提心,修持佛道,最后成就圆满佛果(即成佛)的最终目的。如果成了佛之后,便不再生起任何分别之意念,而一心一意地成就利益众生的事业。

 

      总之,因缘和合而生是宇宙万有的生灭之规律,其表现既是天地生成之规律,又是人和佛的生成之道。

 

      8、宇宙万物生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宇宙间没有一物不是众缘和合而生之物,而众缘和合中的诸多要素不是彼此分离,互不相容的绝对对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它们之间的相依相存关系共同催生着事物的生生灭灭。也就是说,构成一事物诸缘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就是该事物的生,它们之间的彼此分离,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消失就是该事物的灭。这就是宗喀巴大师所说的“相依相存之理。”所以每一事物都是生灭变化的相对的存在,没有永恒而不变的绝对性存在。藏传佛教生存论所揭示事物的生灭是由构成事物的各个要素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和相互贯通的学说,深刻地追溯到事物生灭变化的终极根源。正如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指出:“自然科学证实了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追溯到比这个相互作用的认识更远的地方,因为正是在它背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了。”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是事物生存变化的终极因。如在佛教看来,众生的生死是十二因缘之间的环环相扣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同作用的结果,十二因缘相互之间的分散拒斥,便无众生的生死轮回。除了十二因缘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再也无从追溯众生生死轮回之因了。所以,藏传佛教反对孤立地、片面地看问题的思维方式。

 

      我们从藏传佛教宇宙生成论与老庄宇宙生成论的比较来看,老庄把道看成是宇宙万物生成之因。如老子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庄子讲: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这是典型的宇宙生成论思想。同时,道又是宇宙的实体性的本原。如老子指出:“道,可道,非常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就给道赋予了恒常性、独立性、无限性的形而上的特性。

 

      同时,老庄认为道是无任何规定性的、无形无状的绝对存在,所以称之为“无”,同时它产生出有形有状的万事万物,在此意义上又是“有”。由此道是有无的统一。他们还把具有有无统一性的道视为宇宙万物的本原。老子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即道的有无的结合构成了宇宙万物的本原。庄子也同样把道之“无有”看成万物的本原。如他说“万物出乎无有。有不能以有为有,必出乎无有。” “以无有为首,以生为体,死为尻。孰之有无死生之一守者,吾与之为友。”这里的“无有”、“无”就是道。庄子把宇宙万物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整个过程都统一于道,道是宇宙万物产生和发展的终极性本原和存在之法则。由此可见,道家的道生成论可以直接转化为宇宙本体论。因为道既是宇宙万物的生成之因,又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世界的本体就是这个道。即道是万物存在之背后那个本原性的存在,万物来源于道,又复归于道,道又在万物之中,万物又体现道。

 

      藏传佛教缘起论之“因缘”本身不是本体论的范畴。但这是否说藏传佛教没有关于世界本原的本体论呢?回答应当是否定的。藏传佛教不仅有本体论,而且其本体论具有唯物论性质。其本体论中的本原是什么呢?这就是缘起论中的六大,即地、水、火、风、空、识。其中地、水、火、风四大是作为质碍的物质微粒,空指虚空,但也属于物质性要素,五大能造一切色法(指一切物质性事物),又遍及一切色法。对于六道之中的有情众生而言,其构成不仅有地、水、火、风、空等物质性要素,而且有精神性要素,而精神性要素就是识,它是有情之六道众生所特有的。宁玛派大圆满所说的众生心性本具的光明也具有物质属性,心性还以物质为载体,这就是气,心乘物质性的气而运行。因此,在身心的关系上,心是离不开物质性的身,它所构成的物质性身体又是识产生的物质性基础。

 

      缘起论中的十二缘起、四谛、四缘、四重缘起中的各要素的终极根源归根到底都是由六大中的某些要素所决定。不仅如此,因缘和合而生起之万有中的各个内因外缘均是六大种的结合体。因此,藏传佛教所说的六大才是世界的真正的本原。六大仅仅是因缘中的一部分,并不能代替众缘。恰恰相反,六大被包含于众缘之中。因此,缘起论之“因缘”不等于本原,缘起论不是本原论,而是宇宙万物的生成论。

责任编辑: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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