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缘起思想及其宇宙生成论意义
龙树菩萨在《中论》中有一偈曰:“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由此可见,缘起论被视为佛教首要而又真实无谬的理论。藏传佛教缘起思想是对印度佛教缘起论的直接继承和在此基础上的丰富和发展,具有精深和多元性特征。本文仅就缘起的内涵、种类和宇宙生成论意义进行探析。
一、
缘起中的“缘”是因缘的简称。因缘中的“因”是指内在原因,即内因。“缘”是指外因,即外在条件。那么何为缘起?缘起是指“待缘而起”,也就是说,无论什么事物的形成与发展必须依赖于因缘。若没有因缘,事物的产生就失去了根据和条件。佛教大师们常以芽的产生为譬喻。芽的产生的因是种子,其缘是土壤、水分、阳光、肥料、气候,等等。如无种子之因,无论如何不能生芽,也可以生芽,如石头绝不能生出芽。有了种子,即使暂时没有某一种缘,如没有肥料也可以生芽。可见因对于事物的产生是最主要的,或者说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但是,这不是说事物的产生可以离开缘,仅仅是说在一事物产生的众多的缘中可以暂时缺失某种缘,但绝不等于说无缘可以有物。同时,仅仅有缘而无因,也不能生物。实际上,正如藏传佛教摧魔洲尊者所指出:“因与缘二者相互观待依存。”若无内因外缘的结合,一切法不生。只有内在的因和外在的缘的有机结合事物才能产生,即“因”、“缘”和合而生“果”。这就叫做因缘和合而生。如果因缘丧失了,“果”也就没有了。但是,因和缘在事物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因是根本的,力强的,在事物产生和发展中起决定性的作用;缘是次要的,力弱的,对事物的产生和发展起着助推或促进的作用。
缘起有其边际,它仅仅适用于有为法。所谓有为法是指依种种条件积集而成之物,抑或是在因果系列中存在之物,其基本特征是有生、住、灭而无常,所以它是待缘而起之物。所以,有为法只在事物因果关系中有效。
在至大无外的宇宙中的事物和现象是无穷尽的,所以缘起的种类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多样的。因此,佛教从分类学的角度,对事物的缘起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广泛的阐释,提出各种不同的缘起类型。当然,提出的这些种类只能表示缘起类型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并不是穷尽宇宙间所有的缘起。佛教提出的缘起种类主要有:十二因缘、十缘、二十四缘、四缘、四重缘起、业感缘起、真如缘起、赖耶缘起、法界缘起,等等。其中错综复杂的二十四缘是印度南方的《阿毗昙》所讲,十缘是《舍利弗阿毗昙》中所建立。而以佛教宗派的缘起思想而论,小乘讲业感缘起、法相宗讲唯识缘起、三论宗讲真如缘起,华严宗讲法界缘起,密宗讲六大缘起。藏传佛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了缘起的类型:
1、十二因缘。这是对佛陀提出的人生缘起理论的继承和发挥。人生的缘起就是讲人的生死由来。佛陀将其说为十二因缘或十二缘起,又称十二有支。其中“十二”是指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十二个要素。此十二个要素之间是前后相依相续的,即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人的生死就是这十二要素相续循环的结果,即十二缘起。这种不断循环被称之为生死流转。这也就是把十二因缘视为有情众生、生死流转的根源。藏传佛教格鲁派宗喀巴、宁玛派龙钦绕绛巴、噶举派冈波巴等论师对于佛陀提出的生死流转的理论,即十二缘起论,给予了阐释和发挥。如冈波巴指出:“无明可以比作是撒种子的人,业比作是田地,识比作是种子,爱比作是水肥,名色比作苗芽,其他各支则比作是茎叶。如果‘无明’不生,则‘行’亦不生;同样的,如果没有‘生’法,则老死等法自然也不会出现了。反之如果有无明,就会产生行,如果有生,就会产生老死。”生死流转,体现为三世即前世、现世、来世的流转。
2、四缘。四缘是指因缘、所依缘(即所缘缘)、等无间缘、增上缘。这是唯识大师世亲在对以前提出的各种因缘种类删繁就简的基础上,在《俱舍论·分别根》中提出的“经中说缘有四种,其中因缘为五因;一切心与心所法,除最后刹等无间;所依缘为一切法,能作因称增上缘”。可见,世亲提出的唯识宗之四缘为藏传佛教所继承。
因缘是一切事物和现象产生的根本性的因素,因为产生什么样的果的事物,主要是由因缘决定,即所谓“亲办自果”。其他三缘都是外助因素。但是,万物只有四缘具足,才能生起。等无间缘是从心王和心所角度讲的,指的是心法前念和后念之间的相续关系,即只有前念的心法灭除,腾出一个位置,后念才能生起。所依缘又叫缘缘,它是作为对象性的因素,即所缘缘是讲心识生起对象性条件,若是没有对象,心识无从生起。所谓“增上缘”是指对事物和现象生起无障碍或促进作用的一切因素。藏传佛教近代学者蒋扬洛德旺波把增上缘称为“能作因”,因为能作因也就是指对某法的生起无障碍而起促进作用的一切原因,正如他所说:增上缘之所以叫能作因是“因为不障碍一切法产生的果很多”。四缘是揭示宇宙间一切有为法生起的哲学理论。
3、四谛缘起。宗喀巴大师引用《明显句论》中的如下一段话:“谓由缘起故乃有苦谛,非无缘起故……若有苦者,苦集、苦灭、趣苦灭道皆可成立。”为此,宗喀巴大师指出:“故于此宗缘起成立,此成立故苦亦成立,苦依因缘缘起建立,若无缘起,苦不成故。若有苦谛,生苦之集、灭苦之灭、能灭之道,亦皆以理,故有四谛。”由此可见,与十二因缘一样,四谛法也是缘起法。所谓四谛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因缘和合形成四谛的生灭。其中苦谛是在众生的无明的支配之下,由身、语、意产生造成种种业,众生种种业力的因缘和合就叫集谛。这样,就使众生陷入了生生世世受苦的轮回之中,这就是轮回的缘起。当然,六道众生由于业力的不同,各自受苦的程度就不同。人们要脱离受苦的轮回而得到解脱,须通过修道的途径或方法去亲证万法的真实,这就是道谛。修道的结果是变无明为智慧,息灭贪嗔痴,使恶业无从产生,脱离苦海,这就是灭谛。可见,灭谛缘起的因缘是道谛。脱离苦海,就会升华到涅槃之境,所以灭谛和道谛的实质就是涅槃的缘起。
4、六大缘起。印度佛教有万事万物生成的四大、五大、六大之说,甚至在《楞严经》中有七大之论。四大是指地、水、火、风,五大是指地、水、火、风、空,六大是指地、水、火、风、空、识,七大是在六大的基础上加上能见之性的“见”。其中地水火风四大是物质元素,“空”包括虚空即人身中的口鼻等空窍。四大之“大”是指既能造一切色法(物质性事物),且遍及一切色法之意。关于宇宙万有缘起之基本元素,小乘主张地、水、火、风四大,大乘讲地、水、火、风、空五大,大乘密宗讲地、水、火、风、空识六大,《楞严经》讲地、水、火、风、空、见(能见性)、识(能识性)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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