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官员签批文件的同意是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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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押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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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押印

 

  古人遇到交易买卖、借贷典当、公堂作证或担任中保,当事人都要在文书上签字,表示同意担责,文书才具有法律效力,称之为“押”。然而,古代的民众受教育程度又很低,不识字的人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可是他们对契约及信用担保又有着同样的需求,很多时候都必须押字代名,于是就有了可作为签字凭证的押印。

 

  最早使用押印的是汉代官员,他们审批完公文后,于末尾加盖押印表示同意,因简化了工作程序,很快就被推广开来。不过,押印又不同于镌刻全名的私章,印上刻的多是“诺”字或姓名中的一个字,比较简单,为了不被人仿冒,人们在制印的时候,经常会在字形字态上别出心裁,以自成体系,避免被人伪造冒用,由此形成了押印的独特艺术风格。如晋元帝司马睿为了防伪,“诺”字有如凤尾婆娑,称为“凤尾诺”。唐代韦陟签押,“陟”字呈云彩五朵的样子,旁人一看就知道是出自他本人之手。这种做法也被后世之人效仿,所以各历史时期的押印,字体多为草书或篆体,字形也多潦草而随意,目的就是本人易于辨认,他人却不易摹仿,成为个性化的专用符识。

 

  押印的材质以铜、银之类的金属为多,也偶有玉石、骨角、红木之类的材质。因刻字较少,押印的体积也较普通的私章要小。其形制较为固定,上为印钮,下为印鉴,一些印钮上面还钻有小孔,可以悬系丝绳,以供随身携带。另外,有部分人对押印的使用率很高,如官吏处理公文,地方乡绅为邻里的田产房屋交易担任中保,典当行的朝奉收当货物,都要频繁用到押印。为了不被人仿冒,这些人多备有成套的押印,最多可至十二枚,上面分刻不同的字体,可根据不同场合需要变换使用。

 

  制作押印的工艺主要分为錾字、镂刻和范造法。收藏押印,材质与工艺都是要优先考虑的选项,材质名贵,工艺精美,其价必高。另外出于名人之手的押印,其文化价值也是增值的一大因素。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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