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文物拍卖前展出时摔坏了 判赔600万

      一级文物拍卖前展出时摔坏了

  主人索赔,法院一锤定音:赔600万

  法院认为,一级文物能不能拍卖不影响赔偿,三家被告分担赔款

  扬子晚报网讯 花了大价钱买回的翡翠摆件,原本指望能通过拍卖行卖个好价钱。不想,宝贝在某博物馆进行拍卖前的布展期间,被拍照的人不小心碰到地上摔坏了。宝贝的主人李曦心痛之余,将签署了保管协议的三方告上法庭,求偿600万元。

  法庭上,被告辩称这是一级文物,国家规定不能买卖,协议无效,但愿意赔偿两百多万。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是民间收藏的文物,可以买卖,且协议有效与否不影响对保管物的赔偿,遂判决三被告赔偿宝贝主人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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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件近代的翡翠灵芝双松纹“山子摆件”。本案中涉及的翡翠摆件也属于“山子摆件”。 (图片来自网络)
责任编辑:小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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