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5名男子到湖南盗掘古墓被捕 分别获刑5-6年
2010-02-11 09:31:04 作者:袁法 来源:新法制报 已浏览次
近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盗掘古墓葬案,被告邓建如、谢荣飞、彭风江、梁云东、张林松分别被判处5至6年有期徒刑。
2009年1月初,被告人邓建如从网友处得知湖南省宁远县境内有一古墓葬,立即前往踩点。同年1月8日,被告人谢荣飞邀集邓建如、彭凤江、梁云东、张林松等人,携带锄头、铁铲等作案工具,乘一辆面包车从宜春窜至宁远县,找到该墓葬,连续盗掘数晚,从墓葬中盗得陶瓷3只、陶罐6只、铜壶1把等。1月15日,众盗贼携带所盗文物返回宜春,次日凌晨被公案机关抓获。经有关部门鉴定,该墓葬系汉舂陵节候刘买的家族墓,被盗的9件陶器均为西汉、西周时期的文物,其中3件为西汉时期的三级文物,1件为西周时期的三级文物,其余为一般文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荣飞、邓建如、彭凤江、梁云东、张林松相互纠集一起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造成古墓葬的损毁,严重破坏了该墓葬所具有的历史研究价值,侵犯了国家对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属共同犯罪。所幸被盗的文物已全部追回,未造成文物的损毁和流失,被告人张林松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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