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查处在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违法挖掘案件
2009-09-07 13:56:58 作者:金珂星 来源:浙江文物网 已浏览次

浙江省海宁市中分山遗址古墓,位于海宁市袁花镇夹山村中坟山北,为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至春秋战国时期。1991年海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海宁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9年8月,海宁市某石料有限公司在取得国土资源局的采矿许可证后,未经文物保护部门批准擅自在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挖掘取土作业。8月24日,海宁市文物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后在博物馆、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对非法挖掘取土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向海宁市某石料有限公司发出了责令立即停止在文物保护范围内非法挖掘作业的行为,并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9月2日,通过多方采集证据,特别是对案发当事人和目击者的询问调查,确认当事人海宁市某石料有限公司的违法挖掘取土作业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海宁市文广新局已作出了罚款五万元的处罚决定,并于当日将处罚意见告知当事人。
海宁市某石料有限公司在非法挖掘取土期间,汤某私自指挥挖掘机在作业地点旁挖掘一古墓,并非法占有墓中文物,案发后,迫于海宁市文物监察大队的追查将三件珍贵文物上缴至海盐县博物馆。当事人汤某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目前海宁市公安部门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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