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局长:文化遗产是城市资本而不是包袱

总结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有这样两句话,一个是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前所未有的冲击并存。第二就大多数历史文化名城而言,是面临着局部保护状况有所改善和整体环境保护持续恶化并存。

文化遗产取代文物意味着保护范围在扩大

当前文化遗产保护遇到两大背景环境,或者是两大必须要面临的问题。一个问题是城市化的问题。我国在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城市化率达到了30%,国际城市化研究和发达国家城市化实践都表明,城市化率进入30%至70%之间时应该是一个加速发展期。加速发展期表现为,城市化率每年以一个百分点或更多比率地增长。我国在进入新世纪的前六年,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增长一个百分点意味着什么?增长一个百分点则面临一千多万农民将涌进城市。无形中,对于住房、就业的需求都大大增加,这也是城市建设与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最为突出的时期。

第二个背景是,国际和国内对文化遗产的逐渐重视和保护范围的扩大。2005年的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在这个通知里第一次在红头文件的题目上用了“文化遗产”,取代了我国使用了几十年的“文物”这个词,这个转换是具有深刻意义的。100年前,老百姓管它们叫“古玩”或“古董”或“古物”,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现代考古学引入中国以后,对这些古物的历史、艺术、科学的价值进行了发掘才慢慢形成有文化的物质的载体。在国际领域,早在上个世纪中期“文化遗产”这个词就已经诞生了,1972年,国际上产生了一个非常有影响的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目前有180多个国家加入,是加入国家最多的国际公约。这几十年来,我们国家就不断地、渐进地从文物走向文化遗产,这意味着保护范围正在扩大。

确立文化遗产日显示前所未有的重视

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遗产保护在社会上引起更多的关注。

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目前就不可移动文物家底来说,大约有四十万处,但这只是1981年至1983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得到的数据。在20年以后的今天,我们还在用当时的数字,应该说这个数字已经是很不准确了,已不足以体现我国当前的文化遗产的家底。到目前为止,国家分批次公布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万余处。

目前,我国现有博物馆共2300多座,每年还在以100多座的数量增长。应该说这是我国博物馆建设的第二次高潮。第一次高潮出现在新中国成立十周年前后。当时仅北京地区就出现了诸如历史博物馆、革命博物馆、农业博物馆、军事博物馆等设施。据统计,当前国内博物馆的藏品共约两千多万件,全国每年举办9000多项展览,其中有几十项到国外展出。

从国家支持的角度,应该说文化遗产保护目前国家从立法方面非常重视,1982年就有了《文物保护法》,可能在文化领域,包括整个文化、新闻、出版等等,这是第一个立法的。最近又通过了《长城保护条例》,就为一项文物保护国家专门立法,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我来到国家文物局工作的这四年,就亲身感受过很多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以后七个月,温家宝总理就签发了文物保护法的实施条例,这种特事特办的速度让国务院法制办的同志也不禁感叹;比如国家文物局申请编制,一下就批准了两个司10个人的编制,中央编办同志说,从来没有遇到过国家机关公务员编制一次增加两位数的情况,说明了国家领导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极其重视;再比如经费,据财政部介绍,国家财政没有什么经费是翻着番地往上走,而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有时却以每年百分之一百多的比例上涨。有些同志说,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上涨太快,每当这时我就说,事实上,那是因为以前我们经费的基数太低。

文化遗产日的设立最激动人心,文化遗产日我们确定目标之后,才知道中办、国办已经下文严格控制设立任何节庆日。我在全国政协有一个提案,就是建议设立文化遗产日。确实,当时国务院主管部门给我一个答复,说有通知一概不设节庆日、纪念日了。正好那几天有一个航海日,因为纪念郑和下西洋,航海日就批准了,我就质问说你们不是说一概不设节庆日、纪念日了吗,怎么航海日设立了?后来有人来解释说这是国家领导批的,我就明白了,请著名专家写信,国家领导给予了高度关注,后来就定下来。

因此说,总体看,国家对文化遗产已经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视。

十二个问题凸显前所未有的冲击

但是,前所未有的冲击也有大量的事实。

第一个问题就是城市的规划和编制思路亟须改进。现在很多城市规划往往延续单一城市中心的布局。而“单一中心”造成的就是“摊大饼”式的发展。这样发展下去,无疑造成全面的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交通拥堵、住房紧张,以至一些社会犯罪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62.5平方公里的老城区面对城市的发展已经不堪重负,比如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驻京机构、写字楼、大专院校、文体设施等等都挤在城中。1987年和2001年用卫星遥感技术拍摄的北京城的情况,最明显的感觉就是绿地减少了。不要小看北京老四合院,老四合院里都有一两棵大树,那么每一条街道就是一条林阴道。过去站在景山上看到的是一片片的树林,现在就造成了这种状况,而且城市的热岛效应也逐年加剧。

第二个问题就是特色危机。城市建设手法趋同,抄袭盛行,造成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很多城市的管理者都希望改变自己城市的面貌,但往往不是采取深入挖掘自己文化特色的手段,而是追赶潮流,找国外所谓著名设计师,或采取国际招投标来建一些新、奇、怪、特的建筑。各个城市的负责人都找这些设计师难免就造成城市设计手法雷同,变得城市面貌千篇一律。我经常到不同的城市,从机场到市中心,再从市中心到机场,我对很多城市留不下印象。

第三个问题,旧城改造的建设性破坏。历史城市的旧城区都是城市文化积淀最深厚的地方,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但就在这些地方,又是房地产开发争夺的黄金地段,所以千方百计地在这种历史街区、历史城区来“创造财富”,开发商采取推平头的方式,推平了老房、老屋、老街道。在北京老城内,也还是出现了高层建筑。城市中心区因为有了历史文化保护区(1990年确定)虽然起到相当大的保护作用,但也不断被蚕食,周边出现了高楼。

我一直反对两个名词的使用:一个叫“危旧房改造”一个叫“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的问题出在,“危”可以改造,“旧”为什么要改造呢?危旧不分就使我们大量还未到危房的建筑被拆掉;旧城改造问题出在定位上。对于旧城应是什么态度?旧城就是要改造吗?还是首先要保护或有机更新?说到旧,人们记忆中是“砸烂一个旧世界,才能建设一个新世界”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所以旧城就应该被拆。但是,拆了盖什么呢?就是盖些毫无特色的楼房。高层高密度虽然换来了一时的现代化,但跟住在四合院的老百姓相比很快就觉得处处不方便,出现采光、停车、等电梯排队等问题。关键是要改善四合院的市政条件,而不是一味拆除。

西南某市就曾出现过在城市建设中影响文化遗产风貌的事情,引起了世界遗产中心的强烈关注,连续两年让我国派人到世界遗产大会去说明为什么盖这个建筑;沈阳故宫也曾出现了在故宫建筑群后面盖了大型商场的事情。当时沈阳故宫要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后来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商场被拆掉,环境恢复了原状,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申遗成功了。再比如,天津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施工方把该建筑周围的胡同、民房都拆掉,然后在前面修了一个广场,完全改变了其历史环境。还有一些伟人的故居,当地政府觉得应该加以环境改善,于是把原来的池塘改成喷水池,把原来的小路改成水泥路,把原来的邻居都迁走了,又把一些大树从山上移下来,完全给人们一个不真实的,一个失去历史记忆的,一个错误的故居环境。这些地方小朋友看到后说,原来爷爷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大公园里面啊。类似的问题天天都在发生,而有些地方认为这是在保护,实际上造成了“保护性破坏”。

其实欧洲也出现过一些历史教训,比如上个世纪70年代,巴黎市中心就出现了一栋200多米的高楼。为此市民强烈反对,对政府提出抗议,巴黎市政府自此改正,不再在旧城中盖高楼。这座高楼也就成为当时认识阶段的一个反面物证。维也纳也曾出现过一座高楼,市民就把政府告到了国际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于是委托理事会开了一个维也纳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形成了一个维也纳备忘录,要求各国政府保护好城市的历史环境。

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2006年,文物专家谢辰生先生给温家宝总理写了一封信,反映南京市在城市改造中大拆大建历史街区。温家宝总理对此不但做了非常明确的批示,而且还给谢老回了封信,信封都是总理亲自写的,表现了国家领导人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和对老专家的理解和爱护。目前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正在调查这件事。

第四是年久失修造成传统建筑的衰败。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往往重改造轻管理。尤其是当出现了房地产开发以后,房屋的维护等问题得不到重视。于是二三十年下来,基础设施没有改变,造成危旧房的数量急剧上升。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的危旧房占5%,现在危旧房数量占百分之七八十。怎么造成的呢?人为造成的,是强加给这些传统建筑以不合理利用后造成的。大家往往认为,既然要拆迁了,就不用接市政设施了,于是用电、取暖、供热、煤气等等都成临时的。因而给人造成的印象就是,四合院是非常破旧衰败的地方,非常不适于人们居住。再加上政府没有足够的经济适用房供给更加剧了这种情况。而实际上,北京的四合院已有800年历史了,传统的四合院是一两户人家居住,整个院子格局是很符合当地的风土人情、地理情况和气候环境的,所以它最具有地域性和生命力,是非常合理的居住形式。所以,不是传统建筑不适应现代生活,而是我们没有让它适应现代生活。

第五,政绩工程凸显短期行为。一些城市决策者的任期不长,很想在任期内给人民、给社会、给城市多做贡献。最好让城市出现“日新月异”的面貌,所以盲目地、甚至攀比性地建大广场、大水面、大草坪和景观大道等,有些城市直到现在还把高层建筑作为现代化的标志。我们有多少城市建了这些占地大,又毫无特点的设施?在许多城市中走一走就可以看到。

第六,规划设计缺少文化内涵。很多城市盛行欧陆风,从雅典到罗马一直到文艺复兴,欧洲各个时期的建筑风格都拿来用,很少考虑这些形式跟整个城市有什么文化关系,并且还热衷于在旧城里面盲目地拓宽街道。这些城市主干道横穿历史街区,对历史传统形态伤害是很大的。多少国家、多少城市已经证明这样做是无效的,关键是交通组织、路网加密,甚至单向交通的规划,更关键在于公共交通的完善。北京城于1965年开始建地铁,到现在已经40年,最近才加快了地铁建设。

第七,擅自改变文物管理体制。有些地方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当摇钱树,交给企业来经营。企业是以追求最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这无可非议,但当企业掌握了文化遗产命运的时候,就会急功近利,文化遗产也就面临着恶性事件的隐患。秦始皇陵以往经常搞得旌旗招展、锣鼓喧天,很多外国人都不明白,皇陵应该是庄严肃穆的环境,这是在祭奠还是在搞什么其他活动?武当山现在已经整改得很不错了,但以前也发生过把文物古迹改作宾馆、武馆、饭馆甚至更严重的现象。乐山有个旅游公司,听说巴比扬大佛被塔利班炸掉,就在乐山的后面修了个原样的大佛,现在已经被有关部门禁止了。此外,还有一些管理不到的长城沿线,被一些私营主蚕食,很令人痛心。

第八,错位开发造成文化遗产的伤害。很多文化遗产地面临着两个问题:一个是人满为患;一个是楼满为患。出现了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的趋势。旅游旺季的故宫、秦淮河等名胜古迹和历史街区挤得都是人。丽江古城里遍布商户,但这些商户基本上都是浙商。丽江古城80%的居民都把房屋出租给了外地人。这种情况在国外也有,像罗马斗兽场,以前机动车是不允许靠近广场的,现在车辆横穿、人满为患,管理上出现了问题。

第九,法人违法现象屡禁不止。近几年,文物部门查出的案件有90%以上是法人违法。一些城市明明知道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专家的呼吁,但是为了经济利益还是建设一些违章建筑。湖北当阳玉泉寺进行的违法建设;汉长安城遗址上建设的违法建筑,这些都被文物部门予以行政督查并责令纠正。金山岭长城被企业经营以后,在长城上搞餐饮和舞会。每天早上,长城内外都是一片狼藉。现在被纠正并收归文物部门管理。

第十,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文物受到三大威胁:第一是来自于建设性的破坏;第二是来自于自然损毁;第三是文物犯罪。文物犯罪手段越来越残忍,并且出现了集团化、智能化、暴力化的特点。使用的盗窃设施非常现代化,文物被盗以后,几天之内就能出现在国外的市场上。河南巩义宋陵有一座两米多高的石像丢了,后来公安部门查了十几个省才破了案。但从安全防护上看,巩义当时的值班人员全是老年人,根本对付不了持枪蒙面的盗贼。湖北丹江口水库的盗洞是盗墓者准确定位后用炸药炸开的。高邮市宋代的城墙用水泥修缮,原始面貌被破坏。嘉峪关附近长城全是土构城墙,没有砖构城墙,现在出现了砖墙。

十一,应对自然灾害缺乏科技手段。应该承认现在的科学技术还远远不能支撑文物保护。以前,有人曾发明了一种无色、无味、无毒、透气的有机材料,将这种涂料涂在文物遗迹上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但十几年后这种材料老化了,保护膜收缩又对文物表面产生新的破坏。所以,目前不仅仅是我国没有特效的保护技术,就是在世界上也没有实现。因此,当前的中心工作是,对大型工程中的文物进行抢救性保护。如三峡、南水北调和城乡改造等,需要加强科技保护的支撑。

十二,资金短缺严重影响保护工作的开展。2006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我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如减免或抵消企业或捐赠者的税收。2006年,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约7.2亿元左右,但这些钱能做多少事情?7.2亿元仅是大城市中修一公里地铁的资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是2351处,其中长城和大运河也都列在其中,仅这两处的保护修缮就不够。

城市本身就是文化遗产

今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设想和发展展望有哪些?我们首先要明确城市的本质。城市是什么?文化又是什么?城市应是文化的载体,城市的历史变迁和发展进程使自身积累了大量的文化信息,所以城市本身就是文化遗产。

第一,大规模城市建设应该跳出老城建设新区,这是任何一个历史性城市、历史城区的必由之路,没有他途。世界上所有保护好的城市在大规模建设时都避开老城进行建设。而我们有些城市至今还没有觉悟。北京市在调整城市规划以后,开始在东部建设新的城市,如通州、顺义、亦庄;广州采取东进和南拓的举措;苏州在东部发展新区,不但保护了自己的历史城市,而且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第二,要树立在城市规划中的保护观念,把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贯彻到城市发展的各个层面。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把城市中的文化遗产作为城市发展的动力,文化遗产是城市资本而不是包袱。在这个方面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开始认识到。北京市经过详查,确定了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保护单位,划定了缓冲区。如故宫经过民意调查最后划定了大于13平方公里的缓冲区。洛阳在编制保护规划上也做了很大努力。在规划建设洛河以南的新城时,就跳出有古迹遗址的地区来建设。拉萨也积极改进,在实施规划的时候远离布达拉宫和大昭寺规划楼房建设。

第三,贯彻旧城有机更新的方针。旧城不能采取推平头的方式,而应该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地进行城市更新。拿北京来讲,应该对北京的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详细地分类,把每一栋建筑和四合院的历史沿革、保护状况、产权归属与环境的关系等等进行分析,然后决定是保护还是更新。城市道路也不能简单地穿城而过。北京的道路应采取向外疏散的办法,使城内车辆很容易进入环道。而环道上的车要想穿城而过应该越来越不方便,这样才能保护城中的环境。

同时强调的一点是,城市有机更新时要保护和发扬城市的特色。如城市的天际线不能被切断,街道的对景也不能被现代建筑遮挡。北京的元大都土城经过整治后形成了遗址公园,使附近的老百姓受益。

此外,还应当扩大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城市考古工作,加强文化遗产的法制建设,遵守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结合,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全民动员,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等。

可以说,未来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各级文物部门今后将在各界的支持和参与下抓紧工作,用一项项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工作成果去填充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蓝图,使先民创造的辉煌文化遗产流传长远,子子孙孙永享用。

■现场答问

问:文物保护因素大概占城市发展因素多少?另外有一个说法,一个城市的发展影响的因素有超过三万个,您怎么看?

答:你说的这个我还没有研究,最近我们正在做一个文物保护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研究。确实我们常说文物是无价之宝,不能用经济价值来判断,但是我觉得对于贡献率来说,应该有一个量化的东西,更有说服力。比如对于旅游方面的贡献率,旅游每年大约6500亿左右,研究结果表明其中1/3有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贡献。您说的一个城市的发展影响因素超过三万个,但是每个因素的影响力是不一样的。1933年的雅典宪章,一直在强调城市要解决四大功能,一个是居住,一个是就业,一个是休息,一个是交通。但1993年《文明的冲突》发表以后,人们更加开始考虑城市文化的因素,考虑今后城市的发展,一个世界的平衡也好,到底是冲突还是融合,在融合的过程中什么是最主要的因素,于是2003年一个典型的事件,英国伦敦的市长宣布,伦敦今后的方向是国际性的文化城市。从过去认为是功能城市,到后来认为是文化城市,文化在一个城市中的分量、比重,在人们的心目中的比重无疑是增加的。

2005年的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在这个通知里第一次在红头文件的题目上用了“文化遗产”,取代了我国使用了几十年的“文物”这个词。

比如国家文物局申请编制,一下就批准了两个司10个人的编制,中央编办同志说,从来没有遇到过国家机关公务员编制一次增加两位数的情况。

2006年,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约7.2亿元左右,但这些钱能做多少事情?7.2亿元仅是大城市中修一公里地铁的资金。

大规模城市建设应该跳出老城建设新区,这是任何一个历史性城市、历史城区的必由之路,没有他途。

责任编辑:zhao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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