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古旧书籍出口鉴定问题函
2007-02-13 15:26:44 来源:国家文物局 已浏览次
发文单位: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
发文时间:1976-2-20
生效日期:1976-2-20
各省、市、自治区文化局(文管会),出版局: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国务院转发外贸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出版局《关于个人携带、邮寄我国印刷品出境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七项规定:“我国营旧书店公开出售的旧书、古籍,凭书店发票和火漆标志,可以出境。个人旧存的古旧书刊,经过文物部门鉴定的,也可准许出境。”为执行此项规定,凡不能出口的旧书、古籍,一律不在外宾柜陈列、出售,一九一一年至一九四九年间出版的,可以出口的线装书、木板书须由文物管理部门闸盖火漆印后,始能在外宾柜陈列、出售。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个人旧存古旧书刊需要出境时,须由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四口岸之一的海关会同文物行政部门鉴定。以上各点,希通知各地古旧书店,文物管理部门认真执行。
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
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
一九七六年二月二十日
抄致:外贸部海关局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