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情况

  普查组织领导和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普查机构。2013 年4月22 日,楚雄州人民政府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明确普查范围、内容及主要任务,确定普查时间和实施步骤,决定成立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楚雄州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2013 年5 月2 日,楚雄州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楚雄州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州级普查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并在楚雄州文物管理所设立普查业务办公室。楚雄州10县市也都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文物普查队伍。

  (二)开展普查培训。2012 年至2015 年,楚雄州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共参加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举办的普查培训7期计48 人次。楚雄州普查办于2014年11 月24 至30 日在禄丰举办了业务骨干培训班,全州计60 余人参加培训。

  (三) 落实普查经费。2014 年至2015 年,楚雄州落实普查经费计124 万元(其中州财政投入经费60万元,省文物局补助31 万元,县市33 万元)。文物普查所需电脑、打印机、相机等设施设备已基本落实。

  (四) 开展普查督导和文物认定。2014 年10 月至11 月,楚雄州普查业务办对全州10 县市普查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楚雄州成立了文物认定专家组, 截至2015 年11月,已开展了10 县市工作督导和文物认定,共认定文物3100 余件套。

  普查工作成效与经验

  截至2015 年底,楚雄州10 县市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普查全面完成。高度重视普查信息的质量管理,对楚雄州所辖收藏单位26 家,收藏文物总数8787 件(套)采集录入的文物数据进行逐条审核,保质保量。州普查办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进行大规模的文物普查宣传活动,州博物馆在网站上积极宣传文物普查的意义,以及普查取得的成果,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做好查缺补漏工作。

  二是继续请省里专家展开文物鉴定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普查资料整理、汇总,公布和报告。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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