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15-02-27 14:54:23 作者:刘向美 来源:通辽日报 已浏览次
近年来,库伦旗立足于现有条件,不断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增强全社会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促进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为进一步确保文物遗址安全,该旗不定期巡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情况,确保各保护单位做到“四有”,即有保护机构、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挂牌保护,规范文物保护机制,避免重特大文物案件的发生。2014年,该旗出动执法车辆10余次,重点巡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违法建设行为;会同公安部门,对违反《文物法》、盗掘古墓葬的2名嫌疑人进行了拘留;配合大型工程建设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完成了甘—库一级公路三家子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考古发掘工作;投资70万元,对原寿因寺遗址内的14棵古树进行保护,在燕北长城库伦段设立了8处保护标志碑。同时,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年鉴》信息资料征集工作,成功将布鲁申报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荞麦饮食申报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代传承人两名,评选出20名50岁以上的民间艺人为科尔沁文化传承人。截至目前,该旗有安代舞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1人,区级3人,市级19人,旗级97人。2014年,该旗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荞麦文化之乡”“中国蒙医药文化之乡”,并建立“中国荞麦文化研究保护基地”“中国蒙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基地”。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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