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秉承创新 助推凤凰经济发展
2014-08-25 18:20:17 作者:滕跃进 来源:团结报 已浏览次
作为一个全国知名的旅游大县,文物是基础,是根,是魂。多年来,凤凰在大力发展旅游的同时,千方百计保护文物,让文物“活”起来,利用丰富的文物资源为旅游发展助力,推动县域经济大发展,实现强县富民。
一、创新管理机制,构建文物保护新型模式
早在2001年,经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凤凰县按照“三权分离”的模式对古城文物进行保护。所谓的“三权分离”,即凤凰县引进古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参与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沈从文故居等8个文物景点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保护利用这8家文物单位的过程中,实行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文物部门,公司拥有参与权。“三权分离”模式在当时全国文物界是一项崭新的管理模式。该模式创新性地吸纳了民间资本直接参与古城文物保护,责权明确,相互监督,切实做到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为古城文物的保护提供了很好的机制保障。
“三权分离”机制确立后,凤凰县通过多年努力,采取多重配套措施逐步对“三权分立”的文物管理模式进行完善。首先,各方签订责任状,做到文物保护责任分明。凤凰县与古城公司、文保单位使用方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确保其文物保护工作有专人抓,措施制度落实有专人管。古城公司和各文物景点每年也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制定预警方案。其次,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做到文物管理有规可循。各文物景点均建立了《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文物景点值班管理制度》、《文物景点用电安全制度》等制度。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其三,规范文物维修报批程序,做到文物修缮按序操作。对此,凤凰文物管理部门专门细化、完善文物修缮程序。文物修缮首先由文物管理员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现状,上报文物保护维修情况,提交文物保护维修报告。再由文物主管部门现场勘察、组织设计、施工及验收,其维修经费由古城公司和文保单位使用方承担。重大开发项目须由文物部门审批方能立项,凡不利于文物保护的事项一律不批。
二、大力推行改革,破解文物保护突出难题
一是改革领导机制。为了更好的保护古城文物,凤凰县委、县政府把文物管理工作摆到了议事日程上,创新思路,从管理机构上进行深入改革,逐步破解文物保护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难题。县里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文物工作,并先后成立了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由县长担任主任,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委员,县文物部门参与县规划委员会严格把关涉及文物保护的规划。
二是改革机构设置。破格提高文物工作单位级别,县文物管理机构由1996年股级升格为副科级单位,2003年再提升为正科级单位,局领导班子不断充实,人员编制也由原来的3人扩充至目前14人。在文物集中的乡镇建立了文物管理站,村设立了文物管理信息员,并将文物保护纳入网格化管理,从县到村形成了上下联系的管理网络。
三是改革服务体系。2013年,凤凰推进古城旅游管理服务新体系改革。在文物保护方面,凤凰县借改革之力,综合考虑文物现状、文物安全措施、游客安全措施、开放空间容量、人均开放空间占用面积和停留时间、游客满意度等因素,制定了凤凰古城承载量。这一举措推行两年来,进一步规范了景区景点开发和旅游秩序,减少了古城文物保护的压力,实现了文化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强化监督措施,保证文物保护落实到位
首先,强化专人监督。县文物主管部门派驻10名专职文物管理和稽查人员到各文物景点专门从事文物的保护监督工作,坚持持证上岗,执行现场监控,并享有对不合规行为的否定权,其业务直接属于文物管理部门管理和指导,古城公司和文保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其次,强化条款监督。县文物主管部门每年与古城公司、文物管理及稽查人员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并交纳押金,用严格的条款规定约束管理行为。第三,强化考核监督。对在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工作人员采取季度文物保护业务培训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文物保护业务知识培训。每年都要开展文物保护法规、消防知识、防潮除湿技能培训,实现人人会操作,个个验收合格。要求文物景点讲解员在给游客讲解文物历史的同时,一并介绍文物保护知识,形成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第四,强化设备监控。通过多年努力,凤凰县每个文物景点都安装了电视监控设备,日夜值班实施监控。
四、借助旅游发展,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
多年来,凤凰县开拓思维,借助旅游发展,不断加大对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用资金投入促进文物保护,通过文物保护来推动旅游发展,让文物保护和旅游经济发展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从发展旅游之始,凤凰县举全县之力开展古城的保护工作,县财政从2002年以来累计投入古城保护资金11.5亿元,平均每年为8000多万元。特别近年来,凤凰先后投入6.5亿元实施古城内街巷保护维修工程、线路入地工程、县直单位搬迁工程,全面更新改造古城内道路、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加强景观和环境建设,还古城原有的历史风貌;投入近5亿元对一些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除此之外,该县还通过加大规划,争取国家资金投入,充分利用民营经济、民间资本投入等措施保护文物。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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