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开展为期两周全市文物安全大检查
2014-08-14 13:57:16 作者:戴佩佩 来源:浙江文物网 已浏览次
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文物发【2014】239号)后,温州市文物局于8月6日至8月20日在全市文物系统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活动。此次安全大检查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开放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发掘工地等为重点,再分别重点检查人员安全、消防安全、盗抢防范、安全防护工程、自然灾害防范、安全事故查处等六个方面内容。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单位自查阶段,时间为2014年8月6日至8月10日,即各级文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检查事故易发多发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据此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措施;第二阶段是交叉检查阶段,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至8月14日,即全市11个县(市、区)分为5各组进行交叉安全检查,其中鹿城区对苍南县,瓯海区对瑞安市,龙湾区、洞头县对平阳县,乐清市对泰顺县,永嘉县对文成县。各县(市、区)检查组由各地文广新局分管文物工作领导担任组长,县文物监察大队、县文保所(文物馆、博物馆)负责人及分管文物安全负责人为组员,每组组员不少于3人。第三阶段为专项督查阶段,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至8月20日。即市局将抽调局文化遗产处、市文物监察支队、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市博物馆等单位人员组成若干个督查小组,对全市重点文博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温州市文物局要求各地牢固树立“文物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开展交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措施、限期整改,此后,市局将就检查情况召开全市安全检查工作情况通报会,并将本次安全检查的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年终考核评分依据。目前,各地已经完成第一阶段自查内容,逐步进入第二阶段。(温州市文物监察支队)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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