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确定4000余万元文保专项资金用途
2014-07-03 15:30:00 作者:陈寂 来源:新华网 已浏览次
广州市首设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1日获得通过。按照计划,广州市今年该专项资金为6000万元,其中首批约4080万元将被用于国有不可移动抢修补助、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与保养补助等方面。市级以上非国有文保单位最高可获得修缮预算的70%资金作为补助,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
记者1日从广州市文广新局获悉,当天召开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和文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将立即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启用。根据去年正式施行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2014年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为6000万元。
据了解,该专项资金首批安排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抢修补助1311.94万元;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养补助1400.1万元;预拨聘请文物保护监督员补助590万元;文物保护科学研究补助75万元;国有土地出让前考古勘探发掘700万元。
由政府出资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保养给予补助,是《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的一项大的突破和亮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所有者可以向文物所在地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修缮、保养补助,市级以上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最高可按财政评审审定修缮预算额度的70%予以补助,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
据了解,从2013年10月起,为搜集今年的资金使用项目,广州市文广新局陆续开始对各区进行实地调研,并要求各区切实按照“危重险急难”的标准,报送申请项目。在各区将项目报来后,广州市文广新局经过反复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综合考虑文物价值、现状情况、可操作性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了今年的补助项目。确保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到刀刃上,使文物“用到位、修得好”。
2014年7月5日至8月15日,非国有文物业主可申请今年第二批和2015年修缮补助,具体可在广州市文广新局官网下载表格资料,填写完成基本资料,由街道确认属实后,统一向所在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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