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召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协调会
2014-06-09 09:19:20 作者:杨晓维 来源:宁波市文化遗产保护网 已浏览次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文,遏制文物古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宁波市文物、市消防、市建委、市人房等多个职能部门,在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联合召开了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协调会。
据统计,全市共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3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2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处,市级历史文化名村9处,历史文化街区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基本都是木结构建筑。
会议传达了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这是我国第一份由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的强化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建立多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及全市文物安全委员会, 明确消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以进一步提高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部门必须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评,每年对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会议同时还就如何做好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安全责任书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定期组织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及建立周边“防火墙”工程等工作进行了充分研究,以确保文物古建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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