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文物需有奖励力度

      10月26日凌晨,陕西丹凤县龙桥水泥有限公司员工李磊在作业时,在黏土堆里发现一把古剑,随后他将这件宝贝交给了丹凤县文物部门。11月2日,该县文物部门证实,李磊上交的青铜剑为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剑。相关部门为李磊颁发了荣誉证书,奖励了500元。(11月3日《华商报》)

  当国家将500元郑重其事的交到李磊的手中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点儿不好意思。看到这则新闻时,不由得想到《鉴宝》这个节目。当然,若是李磊有私心,将古剑当传家宝去《鉴宝》这个节目,以市场最低价拍,应该也超过500元吧。当然,不过这是说笑而已。一张荣誉证书和5张百元大钞,在这个现实的时代,似乎成为了网友又一攻击政府的笑柄。

  文物保护,不仅仅是对文物遗产的一种保护,也是对民族精神的一种重视。每一件文物,都有其内在的民族意义,对历史研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李磊作为一位公民,将自己发现的古剑交给国家,虽然有义务,但是国家的奖励未免有些太过于讽刺。政府的这一行为,似乎在告诉大众,这是你们的义务。当然,作为民众的理解就是:政府一点也不重视。

  有网友在网上评论,国家花那么多钱去收回流失到国外的文物,却能不能抽出几百分之一的钱去奖励上交者!如果我们以更加合适的方式去处理这种情况,老祖宗留下的东西也不至于流失国外那么多!当然,也有网友说,这是应该的,不上交国家会以私吞国家财产去判刑。多么讽刺!不能让民众自觉,只能用判刑威胁。

  上交古文物是一定的,但是作为对文物的重视,对自觉上交者的奖励制度也应该重视起来。这个物质时代,只是一纸荣誉,已经不符合这个时代的要求了。500元的奖励未免太过于不重视,当然也不需要50000那么吓人,若是那么多,就可能大家都去挖古文物了。对于上交古文物应该有一个更为明确的、更加重视的奖励制度,这也体现国家对古文物的重视,也鼓励人们自觉的上交。

  那如何的去定呢?个人观点是按照市场价格的百分比,例如百分之一去奖励。或是将所有的文物分为几个等级,让专家去评定分等级后,再按不同等级奖励。提高奖励额度,不该总是象征性地奖励。

  其实,不仅仅是奖金上的重视,还有精神上的注重。在每件文物建立文档时,录入上交者的资料,并在展出文物时写上上交者的名字,我想,这样比一纸荣誉证书来的有意义多了。
责任编辑:小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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