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制——“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相传禹继尧舜之后建立了夏朝。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代表奴隶主阶级的夏王,发布各种命令,当时叫诰、训、誓等。这些都是夏朝法律的表现形式。例如,《尚书·甘誓》记载,夏后启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这个地方(今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战争动员令,史称为“甘誓”。这个动员令说,有扈氏犯了不敬上天和不重用大臣的罪行,引起天怒人怨,现在我奉上天的意志对他进行惩罚。接着,他命令士兵们要勇敢打仗,表现好的在先朝神位面前给予赏赐,不奉行命令的,在社神(祭祀土地的神坛)面前予以惩罚,变为奴隶或杀掉。这种命令就是夏朝的一种法律形式。
刑,是夏朝法律的另一种形式。刑的起源同战争有关。刑起于兵,兵刑同源。原始社会时,氏族、部落之间常常发生武力冲突,在战争中捉到的俘虏一般是杀死了事。当时杀死俘虏的手段是很残酷的,有割耳、截鼻子、挖眼睛、断手足、斩颈、剖心等等,这是原始人的习惯。进入阶级社会后,社会生产力提高了,俘虏不再杀死,而是驱赶他们去劳动,成为奴隶。奴隶主对奴隶握有生杀大权。这样,杀害俘虏所用的种种残酷手段统统以“刑”的形式加到奴隶们的头上。后来,对非奴隶的其他社会成员的违法行为也处刑了。所以,早期古代的“刑”字,既有惩罚犯罪的意思,又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法”字使用。
夏代法律在古文献称“禹刑”。《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其实,以“禹刑”来称呼夏朝法律,是表示对开国君主和杰出祖先禹的崇敬和怀念。西汉的《尚书大传》中有“夏刑三千条”的说法。东汉郑玄为《周礼》作注解时也说夏代的刑法,有死刑200条,宮刑(毁坏生殖器)500条,膑〔bin鬓〕刑(凿去膝盖骨)300条,劓〔yi易〕刑(割掉鼻子)1000条,墨刑(在犯人面上或额上刺刻并涂墨)1000条,加起来共3000条。这些都是后人的追述,只能作为参考了。
据《左传·昭公十四年》引《夏书》说,著名司法官皋陶制定刑法时,规定了“昏墨贼”三种罪。“昏”,是掠夺的意思,相当于今天的强盗罪;“墨”,是不洁的意思,相当于今天的贪污罪;“贼”,是相当于今天的杀人罪。凡犯这三种罪的都处死刑。此外,还有不孝罪。夏代血缘关系有很强的约束力。《孝经》中说:“罪莫大于不孝”,说明不孝罪是一种重罪。
夏代已经有被称为“五刑”的刑罚。这五种刑罚就是墨、劓、剕〔fei废〕、宫、大辟(杀)。
墨刑,又称黥〔qing晴〕刑,是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上墨的刑罚。
劓刑,是割掉鼻子的刑罚。
劓刑重于墨刑。剕刑,又称刖〔yue月〕刑,是锯断犯人的脚的刑罚。古时劓刑用刀,剕(刖)刑用锯。
宫刑,是割掉男犯人的生殖器,闭塞女犯人的生殖器官的刑罚,最初用来惩罚淫乱罪。
大辟,是杀头处死的刑罚。
责任编辑:ZF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