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草案)研讨会日前在河南郑州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计划单列市文物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即将全面展开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草案)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10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从2012年10月到2016年12月,对我国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文物进行全面普查登记。这是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首次针对可移动文物开展的普查,是在我国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项目。根据《通知》,此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国境内(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对于全面提升文物系统、乃至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的重大意义。要加强普查机构建设,各省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督促本省各市、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文物普查工作机构,切实发挥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作为文物普查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做好本地区文物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尽快建立普查队伍,在省级和地市级组建符合认定资格的专家委员会,并根据资源情况和人员情况建立普查队伍。要加强保障措施,编制经费预算,各级文物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人民政府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实际,科学测算文物普查的经费需求,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与会者就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草案)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修改意见。

文化部部长蔡武强调,基础工作是实现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要以文物立法、文物资源调查登记、文物人才培养和文物安全保障为重点,建立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健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加大国家公共财政投入,加强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把文物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抓紧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关键领域的实用技术人才、紧缺人才。

蔡武指出,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热潮中,存在争名逐利的浮躁、造假卖假的盛行、奇谈谬论的流传、投机炒作的喧嚣、诚信操守的缺失等乱象。若听之任之,必将严重损害文化遗产行业的信誉和形象。因此,要从提高对文化遗产的认知水平、鉴赏水平和审美能力入手,深入开展文化遗产宣传教育行动,倡导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理念。

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表示,面对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文物系统的执法能力尚未完全适应。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消失的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是由于各类建设行为毁掉的。50万元最高限额的行政处罚阻止不了房地产开发的利益冲动。一些政府主导的开发项目与文物保护发生冲突时,同级文物部门也很无奈。

目前国家文物局的编制仍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约为7000人,管理着近7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全国3000多万件馆藏文物中,有病害的占到近一半,而全国从事这一行当的修复人员仅有2000人。励小捷表示,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开展全国文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摸清人才状况,明确基本需求,拓宽培养渠道。

下半年国家文物局将全面启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同时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转化和利用工作,督促、检查各地抓紧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推动各地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全国2815个县,已完成公布的有1967个县,达到70%;所有省市中只有四川、河南、山东、黑龙江、湖南、湖北、浙江、贵州8个省全部完成名录的公布,其他各省进度参差不齐。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凡在我国境内收藏保管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单位,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完整地填报普查信息,配合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要通过实物调查认真核查普查信息,确保普查质量。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这项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部分)之后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国情国力调查,有利于掌握和科学评价我国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健全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和文物保护体系,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扩大保护范围,保障文物安全,并将进一步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有效发挥文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积极作用。

相关链接:

国家文物局: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下半年启动 

军队系统首次试点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 

可移动文物将首次全国普查

责任编辑:八寶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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