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哲文提议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

昨天,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峰会在江苏无锡拉下帷幕。在本届峰会上,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罗哲文再次提议,制定专门的《大运河保护条例》,使运河保护更有条例可循。2007年,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也曾建议制定该条例。

2006年5月,京杭大运河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底,国家文物局将大运河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在10月27日召开的此次峰会上,近40名全国知名专家会聚无锡,针对中国大运河传统文化与城市现代文明如何相辅相成、文化遗产继承保护怎样创新发展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共商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据悉,2009年至2014年是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关键时期。罗哲文表示,大运河不能仅作为一般历史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必须发挥其作用,应该全线疏通大运河,发挥交通、水利、航运的作用,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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