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郭广昌:建议取消文化事业建设费
全国人大会议即将开幕之际,全国人大代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近日提出议案,建议将广告媒体业作为普通服务业一致对待,考虑在全行业取消对3%的文化事业费的征收;在行业内进行试点,对就业贡献、税收贡献较大,具备较强行业创新能力和领导力的企业进行文化事业费的减征、免征或返还,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郭广昌表示,2011年末,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年2月,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发布《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作为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柱,广告及多媒体产业战略意义日益突现。
郭广昌指出,文化事业费收取历时已久,不符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现行政策。在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之后,1997年1月1日起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该项文化事业建设费。十几年过去了,在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和工商管理费等税费之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却依然还在执行。
同时,文化事业费收取增加了企业负担,不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按照目前的规定,广告企业承担的税负包括5%的营业税,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还包括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征收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附加以及1%的河道管理费;以上税额占到营业额的8.55%,此外,还要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后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企业负担较重,不利于行业大发展。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