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荷兰:政府是文化遗产保护人
荷兰弗里斯兰省政府非常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在法律上,政府是弗里斯兰省文化遗产的保护人。
弗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通过三个部门开展,一是弗里斯兰学术会,该会是弗里斯兰文化研究院,也是尼德兰皇家科学学会的一所分院;二是AFK,这是一家推广弗里斯兰语言文学的公益机构,受到弗省各级议会资助;三是弗里斯兰博物馆,主要从事文化遗产展览、展示。
弗省的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大部分来自城镇议会拨款;其次是申请省政府或欧盟的专项补助;作为文化遗址的项目,还可以申请荷兰遗址保护基金会和国家复原基金会的补助;荷兰伯姆哈德王子基金会是依靠国家彩票和私人馈赠建立的,它同样也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资助。此外,弗里斯兰省还建立了许多民间团体组织,通过志愿者捐款、组织活动收取入场费、出售艺术品及手工艺品、征集礼品和遗赠物等渠道筹集经费,捐赠给城乡文化遗产单位。
为了保存、传承文化遗产,当地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古镇、古村落建立了各类专题博物馆,这些博物馆均由私人收藏家捐赠展品,有工匠现场演示传统工艺制作,政府文博部门进行管理经营,博物馆对外售票一般为4至5欧元。古镇的建筑都是受保护的文物,其住户大都从事旅游、休闲行业,包括制作手工产品。
(本文节选自申再望 钱丽花《国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有“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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