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南水北调大事记
2004年2月12~15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建设部、水利部、环保总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东线治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2004年2月23日,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程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的污染治理工作。
2004年3月1~2日,水利部在京组织召开2004年南水北调前期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2004年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水利部与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流域机构以及沿线7省(直辖市)有关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04年前期工作目标责任书,公布了目标责任人名单。
2004年3月10日,中央在北京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要加强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对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调控能力。南水北调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状况、促进全国水资源整体优化配置的重要战略举措。现在东线、中线已经开工,要按照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管理,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在合理开发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同时,要重视开发利用处理后的污水以及雨水、海水和微咸水等水资源。加强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生活用水问题。”“要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要把节水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制定水资源规划,明确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乃至各单位的用水指标,确定产品生产或服务的科学用水定额。健全水权转让的政策法规,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要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的工业生产技术。”
2004年3月10日,中央在北京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精心组织实施南水北调和淮河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南水北调首要是节水,关键是治污。要加大南水北调工程治污工作力度,东线要按期启动和完成计划确定的治污项目,重点抓好南四湖、东平湖、洪泽湖和漳卫南运河等区域污染防治;中线要抓紧编制污染防治规划,保护好丹江口水库水质。”
2004年4月13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京组织召开2004年南水北调工程办公室主任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南水北调建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专题协调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南水北调工作,全面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建设。
2004年4月21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立,并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004年4月13日~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联合稽察组,对南水北调东线山东省济平干渠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稽察。
2004年5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视察南水北调东线的源头——江都水利枢纽。
2004年6月10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复南水北调东线江苏境内工程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同意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5月29日~6月1日,全国政协南水北调水源保障视察团成员在丹江口库区进行实地视察调研。
2004年7月15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成立。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颁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9月1日,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河北唐河倒虹吸工程和釜山隧洞工程开工建设。
2004年9月9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举报受理及办理管理办法》,公布举报受理电话。
2004年9月22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定》,要求加快了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
2004年10月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2004年10月11日~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率领全国人大北京团部分代表视察中线水源地。
2004年10月19~2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李兆焯率领全国政协视察团视察湖北省南水北调工作和中线水源地保护情况。
2004年10月25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中线一期工程建设目标等重大事项作出明确决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温家宝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工程沿线省市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扎实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曾培炎、回良玉出席会议。
2004年10月24日,南水北调东线江苏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工程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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