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与传承对口协商会召开
2014-12-03 14:03:13 作者:樊尚仁 来源:包头日报 已浏览次
近日,市政协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对口协商会,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市政协组织调研组,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通过听取汇报、走访考察等形式,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情况。
对口协商会上,在听取市政协的调研情况介绍后,与会人员围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传承中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对策展开了热议。
会议肯定了我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取得的成果。截至目前,我市“梅日更召信俗”“包头剪纸”两个项目列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土右阴把缠枪”等13个项目列入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包头彩绘泥塑”等54个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市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5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03人;土右旗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二人台文化艺术之乡”。经过多年的努力,国家、自治区、市以及旗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已经形成,社会各界对非遗保护的认知程度得到明显提高。
会议建议,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非遗保护原则,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要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未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任务的旗县区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好普查经费,加快普查进度,确保普查工作按期完成。要推动非遗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加大宣传,积极通过多渠道、多措施在全社会普及保护知识,营造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搭建非遗项目的对外交流平台,促使非遗成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
责任编辑:小明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