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良莠,谁能裁判?

12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评论《并非所有“非遗”都须复活》,其中提到“文化的发展有其内在规律。那些对当代生活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自然会保留下来,而有些传统文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会因为缺少活力而渐渐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也是如此,不是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应当在当下 复活 ,对待那些已经被历史淘汰的文化、已经无法活态存续的 遗产 ,最好的方法可能是记录和存档,使后来的人们了解其在文化长河中的位置和作用即可”。

该评论还指出:“目前,各地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都努力从文化中寻找突破口和生长点,于是申报 非遗 成了 挖地三尺 的普遍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前所未有的重视本是一件好事,但是,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还是应该要有科学的态度……将一些已经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硬生生地在当代城市 复活 ,必然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缺乏 活态 而失去其最为朴素真实的一面,失去长久发展的动力。至于一些腐朽没落的所谓文化遗产借机 死灰复燃 ,更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初衷背道而驰了”。

关于非遗的争论和批评其实早已有之,如非遗申报的乱象、企业和地方政府“重申报、轻保护”、非遗成为“赚钱工具”等现象都曾受到不少批评。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对待非遗?对于非遗我们又该做出怎样的判断呢?

对此,著名学者、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河说:“中国现代化的100年,是世界上新旧交替最快的时间段,我们走得太快了,传统消逝得也太快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旧的东西能多保留一点儿就多保留一点儿。如果说有人觉得有些东西确实不适合现代社会的价值判断,认为是糟粕,那该由谁来判断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谁又可以做这个裁判者呢?”

非遗不宜做价值判断

对于非遗来说,首先要做的不是价值判断,而是它是否反映过去世界的记忆,是否有一次性的价值。其次,有些东西用于研究或者服务于旅游问题不大,但若要恢复,可能就会出现问题。

北京晨报(微博):非遗“复活”的争论一直都有,您认为是否应该有选择性地“复活”和保护呢?

李河:讨论非遗的问题,首先要界定什么是非遗,它是应对世界文化遗产而产生的一个概念。有学者曾经提出文化遗产应具备的一些特质:第一是历史记忆的价值,第二是一次性的价值,第三是审美性的价值。非遗也应该具备这样的特质,只不过形态不同,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无形的,诉诸表演、行为的,也包括知识性的。就社会功能来说,物质文化遗产和非遗的区别在于,物质文化遗产原来在其当时年代中存活的功能在现代已经消逝了,比如十三陵,它原来是埋皇帝的,现在则只剩下展示的功能了。非遗则不同,有很多是适合过去年代的,但也有很多仍旧适合当今时代的,比如饮食中的老字号,百年时间中,有的消逝了,有的式微了,它仍旧有传承人,并且在现在又开始受到人们的追捧和喜爱了。这样的东西,认定它是非遗,无非是因为它源远流长。包括编织、手工、古乐等都是如此,它们在现代社会又活了,发生了创造性的转化,比如服务于旅游业等。

北京晨报:不少人担忧一些不好的东西死灰复燃,对此我们应该如何看待?

李河:对于非遗来说,首先要做的不是价值判断,而是它是否反映过去世界的记忆,是否有一次性的价值。其次,有些东西用于研究或者服务于旅游问题不大,但若要恢复,可能就会出现问题。对于这样的东西怎么判断?是糟粕还是精华?是不是应该保留下来?如果这么想,问题就出现了,谁来做这个裁判者?谁能裁判哪些是精华应该保护和发扬,哪些是糟粕应该让其消失呢?

责任编辑:八宝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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