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产业化

在贵州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两名政协委员分别就“保护和发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提案,将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建设,提到了一个紧要的关口。一名委员表示:如何把非物质文化变成一种产业,已是贵州当务之急,而将“非遗”教育引入职教,更能让社会看到“非遗”传承的价值,其所解决的,就不只在“油盐柴米”的层面(1月31日《贵阳晚报》)。

对于一些有市场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产业化的开发,解决其继承与发展的难题,这当然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产业化。比如一些落后的生产工艺,生产出来的产品既没有质量的优势,更没有产量的优势,如何在市场的竞争中存活下来,这是一个难题。

报道中也提到,很多年轻人都已经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感兴趣。其实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相信那些遗产已经远离了现代的生活。鲁迅曾讽刺说,外人不能希望“中国永是一个大古董以供他们的赏鉴”。同样,我们不能因为想进行保护,就把年轻人都束缚到大山里面。刻薄一点说,如果让口口声声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那些专家去继承一门遗产,一天到晚进行那些近乎原始社会的劳作,恐怕也没有几个人愿意。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传统的文化只能面临两种选择,一个是与时俱进,融入现代生活;另一个是被社会所淘汰,只存在于历史记忆当中。把一批人和古董一样存于博物馆当中是不现实的,把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产业化也是不现实的。我们作为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古国,我们的祖先狩猎祭祀吃喝拉撒,那都可能是文化遗产,如果都原封不动地保存到今天,也不可能有今天的飞船上天、航母下海。

正因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称,“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很明显,国家根据不同性质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分为了两种,一种是记录建档,一种是传承和传播,而没有“一刀切”要求必须让所有的遗产都找到继承人流传下去。

对于具有市场开发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采取一定的帮扶措施,使其能够在现代商业社会传承下来并发扬光大,这当然是一个好办法。但市场化绝对不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惟一的出路,对于一些市场意义不大的遗产,像崔永元“口述历史”节目一样,借助现代的影像技术保存下来,未尝不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子。

责任编辑:lam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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