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靠谱”

2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海宁召开,全省各地文化部门来取经。记者从会上获悉,2010年,嘉兴出台《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和《嘉兴市蚕桑丝织文化生态区保护规划》,明确提出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建立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两年来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据介绍,嘉兴现有世界级非遗项目2个,即蚕桑民俗与海宁皮影戏;国家级非遗项目13项,其中传统音乐2项,传统舞蹈1项,传统戏剧1项,曲艺1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2项,传统美术1项,传统手工技艺2项,民俗3项,覆盖国遗项目全部门类的80%;省级非遗项目62个。

2006年以来,嘉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2008年,海宁率先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人员编制3名,公开向社会招聘专职人员。随后,其他县(市、区)相继配备非遗保护专业队伍。2010年,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到目前,市、县两级已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7个,配备专业专职人员14人。 

嘉兴各县(市、区)还先后出台文件保护非遗,如海宁出台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关于做好浙江省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基地硖石元宵灯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海宁和桐乡还分别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2008年,海宁又率先提出每年按人均1.5%的比例,安排非遗保护专项经费。2010年开始,在商扶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其经费投入力度在全省领先。2011年4月,省非遗办专题转发海宁市非遗保护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向海宁看齐。  

传承:命名基地,师徒结对,学艺补贴  

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保护更要传承。2010年,嘉兴命名了硖石灯彩展示馆等1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其中7个为国遗项目;命名了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等7个国遗项目传习所;命名了秀洲区新塍镇等9个传统节日保护基地;命名了嘉善丁栅等1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命名了蚕桑丝织文化生态区等10个生态保护区试点;命名了嘉善县治本园林古建筑材料厂等6家单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基地。2009年,嘉兴与杭州师范大学合作,建立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2010年,嘉兴聘请了高校学者、地方专家以及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等52人组成专家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2011年,上述基地中的5家成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3家成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基地。  

传承的关键在于人。嘉兴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名,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9名。2009年,嘉兴命名“桐乡蚕歌”传人褚林凤等60人为第一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10年,嘉兴公布第一批享受市政府补贴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6位65周岁以上的传承人开始享受政府补贴。  

2009年的“中国文化遗产日”,嘉兴开展了“薪火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师承签约仪式,全市30多对师徒签订传承协议。各县(市、区)随后连年在春节前后开展“传承人服务月”活动,以座谈会、走访慰问、免费体检等形式表达对传承人的关爱。海宁市已公布两批海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对专职或兼职学艺的学徒分别给予每年6000元和2000元的学艺补贴,同时建立对代表性传承人收徒、教徒的考核机制。平湖市则尝试在非遗中心建立传承人工作室,面向社会招收志愿者,定期进行非遗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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