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计划立法保护夫子庙 专项保护非遗传承人

作为南京城的一张重要“城市名片”,对夫子庙景区的保护立法,在昨天的人大常委会议上被提上重要议程。当天上午近400名代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暂行条例草案》的说明,草案中首次提及政府要设专门场所及资金保护非遗传承人。

记者注意到,在草案第二十一条这样规定:“对风景名胜区内的秦淮灯彩、古琴、金陵琴派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市人民政府、秦淮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提供必要的场所、资金等方式,帮助、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并可依法授予相当的荣誉称号。”

据悉,鉴于夫子庙是目前南京唯一一个由区级政府管理的重要风景区,在开灯会、保护传统文化上都需要市政府及各个部门的支持。因此该法规草案加入了在管理上的市区两级协调机制,并特别在法规中提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强化保护,由区政府组织登记非遗名录及传承人并对外公布;而且还要设立专门场所及资金对其中有代表性的传承人进行培育,吸纳其参与景区的宣传,在节假日、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进行展示、展演,相关资金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考虑。

此外,按照草案规定,考虑到民众的安全,今后每年的夫子庙大型灯会,都得由区政府按接待容量制定控制人数的措施,并提前10天预告;景区还将设立车辆禁行标志,禁止无证经营、用高音喇叭放“庙歌”扰民、算命打卦、设摊赌博等;值得关注的是,草案第五十条还规定,秦淮八绝小吃的制作和服务要求,今后都要“规范”,并由餐饮行业协会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推进食品安全和相关地方标准的实施。

 


 

责任编辑:m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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