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始申报
早报讯(记者张文实习生宿晓波)昨日,记者从市文化局获悉,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正式启动。
据市文化局社文科负责人介绍,此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符合下列条件:完整地掌握某项目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并具有传承能力;在某项目领域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本人自愿向市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市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将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和标准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此外,市直属单位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请,由直属单位直接提交市文化局。
市级非遗项目
申报截至9月底
早报讯(记者张文实习生宿晓波)我市将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预备申报工作。
据市文化局社文科负责人介绍,凡属申报上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必须是已列入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此外,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申报截至今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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