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三年时间新疆全面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2006年至2009年,自治区文化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新疆进行的一次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覆盖范围最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告诉记者,这次普查,使人们对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状况有了较广泛、深入的认识和了解。首先是新疆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十分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新疆已有国家级 “非遗”名录项目52项,自治区级185项,地(州、市)级535项,县(市)级2480项。这些品质优异的“非遗”项目,许多堪称中华瑰宝、人类瑰宝,是新疆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优秀传统文化,历来就是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独树一帜的,充分显示了新疆各民族文化创造的智慧与能力。
新疆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融合发展、和谐并存的特点。这次普查的“非遗”资源中少数民族项目占到了95%以上,其中民俗、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类别项目占60%以上。
新疆各民族用自己的实践和心智,创造了多源流、多元素、多姿态、多色彩、多层次、和而不同的优秀传统文化,而且通过相互交流、整合发展,充满了活力和魅力。为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增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各民族文化的丰富多样性。普查成果充分证明,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而且各民族的传承人在民间较为活跃,自觉传承的意识较强,使得新疆厚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出地域性和无比丰富的多样性。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这种地域个性鲜明的传统文化,成为新疆各民族继往开来的宝贵文化财富,实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人民生活富裕,可资利用的丰厚文化资源。(记者阿不都热合曼·肉孜)
责任编辑: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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