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金文研究方法多有创造
2014-08-05 11:23:24 作者:章秀霞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已浏览次
作者: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 章秀霞
从汉至宋,我国的金文研究经历了一个从偶然到必然、从积淀到创获的过程,并在宋代形成金文研究史上第一个高峰,而在晚清则走上了科学道路,迎来金文研究史上的第二个高峰。
清代金文研究可分三期
清代由于特殊的政治环境和文化政策,多数知识分子或与清王朝合作,或埋头于没有风险的经史考证,加之学术规律本身的影响以及学风由空转实等因素,使金文研究再次走向发展与兴盛,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曾宪通先生在《清代金文研究概述》一文中将清代的金文研究分为三个时期:“干嘉时期是依仿宋人而略有更张,在个别问题上虽有优于前人的地方,但在总体上并没有超越宋人研治的范围。道咸时期开始了新的探索,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从好的方面说,逐步形成清人自己的特色。同光时期进入新的阶段,以精鉴别、详考证为特点……把清金文研究推向了高峰。”裘锡圭先生在《文史丛稿》中也有类似划分。晚清时期甲骨文的发现,使金文研究进入了一个空前繁荣的阶段,在很多方面超越了宋代。
铜器与铭文的整理和著录详于考证
清代铭铜器的相继发现,尤其是长铭“重器”的发现和著录,为清人的金文研究与整理提供了材料保证,加之当时考据之风盛行,小学研究繁荣,使清代的金文著录数量超过以前朝代,也促使清代学者在铜器与铭文的整理和著录方面更加细密并详于考证。
民国以来,学者们对清人的金文著录成果及其所收有铭铜器的数量进行统计整理。2011年,郭国权《清代金文研究综论》在前人基础上统计得清代金文书籍35种,商周和战国有铭铜器拓本和摹本2728件。这些数字虽然未必精确,但反映了清代金文著录成果的大致概况。
金文研究和考释方法多有创造
清人尤其是晚清学者,在金文研究和考释方法上更加成熟并多有创造。器物学上,他们解决了自两宋以来共名与专名不分的问题,断代方法相对科学,断代认识更加明确,且大体具备“标准器”的观念。金文考释上,宋代学者已使用的一些方法到了清代被运用得更加娴熟,且有新的探索。尤其是甲骨文被发现之后,金文研究可利用的材料更广泛。孙诒让等晚清学者均有自己独特的成就。清代金文研究和考释方法归纳起来有四种。
1.对照法(或比较法)。对照法被宋人广泛采用,到清代,除了与《说文解字》等对照外,还与甲骨文、金文、石刻、简帛、各种传抄古文等比较,视野更加开阔,成就更为可观。
2.推勘法。清人比宋人更注意结合字形进行分析,减少了随意附会现象。如,吴大征在其《字说·文字说》中考证《尚书·大诰》“前宁人”为“前文人”之误时,考虑到了“文”与“宁”两字的字形,并将金文中常见的“前文人”与相关文献互证,得出可信结论。
3.偏旁分析法。此法宋人已用,清代更加普遍。如孙诒让将其运用于古文字考释,摈弃了以往考释文字时随便臆测的风气。在《古籀拾遗》、《古籀余论》中,他成功使用偏旁分析法,对“矛”字偏旁分析,对“静组”字组成部件进行分析。唐兰先生在《古文字学导论》中曾评价说,孙氏“由此认识的字,大抵总是颠簸不破的”。自孙氏始,偏旁分析法成为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
4.二重证据法。这是一种被古史研究者普遍接受的研究方法。1925年,王国维《古史新证》中正式提出此法,用典籍与地下实物互证。清人主张结合经史考释金文,虽尚未正式提出此法,但在实践中已自觉运用,如阮元等对金文的文献价值就有充分认识。
汉字学理论认识更加科学
清人在金文研究中对汉字的发展源流、字形演变规律等理论问题也进行了探索,其认识虽不够成熟,但较以往更加科学,开始冲破传统文字学的藩篱。如“说文四大家”段玉裁等利用金文对《说文解字》加以证补和校正,吴大征对上古时造字根源的探索和对《说文解字》的补正,孙诒让对汉字起源问题的论证和文字发展规律的探索、对汉字繁简演变的认识,方浚益将金文看作是考察文字之源的可靠证据,刘心源对古文正、俗二体的划分等。这些认知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后世乃至今天的文字学研究。
清代金文研究的不足
清人虽解决了共名、专名问题,但对簋、盨、敦等的认识还较混乱,以致常有定名错误。如,容庚、商承祚等都曾指出,《十六长乐堂古器款式考》一书中将格伯簋称为癸子彝、兮仲簋称为平仲簋等。在断代研究上,清人对器物时代的划分较宽泛,常以商(或殷)、周、汉等作笼统标示,且标错不少。
从时段上看,当时的金文著录和考释水平相对较低,甚至有些不及宋人。如该时期出现的《西清四鉴》,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中认为其文字摹写皆“取姿媚,失原形,又无释文,有亦臆舛”,曾宪通《清代金文研究概述》中认为“其水平可说是在宋人之下的”,刘雨《干隆四鉴综理表》中更明确指出,“在辨伪、断代、释文、考证四个方面,《四鉴》尚未达到宋代人的水平”。
即使在晚清金文研究的高峰时期,清人已能较客观地看待《说文解字》,但仍囿于其说而考释失误,加之推勘法常被滥用而致望文生义等情况丛生,使金文考释存值得商榷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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