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瑜故里”商标抢注“停战”安徽两县“共有共享”名人资源
2015-07-22 14:10:58 作者:杨玉华 来源:新华网 已浏览次
历时五年、从申请到异议再到复审……安徽“兄弟县”庐江和舒城关于“周瑜故里”的商标抢注争议日前终有定论。安徽省政府要求,两地根据文化遗产保护及商标法相关规定,共有共享“周瑜故里”商标,共同保护好这一安徽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
三国名将周瑜是安徽难得的历史名人资源,周瑜遗址的保护和开发也一直是安徽文化工作的重点。上世纪80年代,随着各地对历史名人资源的逐渐重视,安徽境内相互毗邻的庐江、舒城两县开始对周瑜籍贯产生争议。2010年,舒城县率先向国家商标局申报注册“周瑜故里”系列商标,并在媒体打出“周瑜故里、安徽舒城”广告,引发庐江方面的不满,并向国家商标局请求商标申报复议,两地关于“周瑜故里”商标争议的“马拉松”由此拉开。
日前,安徽省政府就“周瑜故里”商标注册争议举行专题协调会,对“周瑜故里”争议提出相关意见。会议明确“周瑜故里”是安徽省重要文化旅游资源,目前学术界对“周瑜故里”的认定未形成共识,本着“和则两利”原则,积极稳妥处理好两地争议,充分发挥名人效应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升“周瑜故里”对文化旅游发展的贡献度。
安徽省政府要求,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请合肥、六安两市政府责成所辖庐江县和舒城县两地的周瑜文化研究会达成“周瑜故里”商标共有共享协议,共同申请注册“周瑜故里”商标,共享“周瑜故里”注册商标专有权,促进两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切实维护好对外整体形象。
如若两地周瑜文化研究会不能达成“周瑜故里”商标共有共享协议,将请安徽省文化厅牵头成立省级周瑜文化研究会,吸收包括庐江、舒城两地周瑜文化研究会在内的组织和个人参加,共同研究、开发和宣传“周瑜故里”历史文化资源,并由省级周瑜文化研究会统一申请注册“周瑜故里”商标。
安徽省政府的会议认为,根据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对于“有争议的、未经认定的,不宜命名或宣传的”规定,将由省工商局行文国家工商总局,商请其对两地周瑜文化研究会的“周瑜故里”相关商标不予注册。
安徽省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翁飞认为,历史文化资源是公共资源,其保护利用“合则两利,争则互损”,近期湖南、湖北、贵州三省联合成功申请“土司遗址”,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四省六地宣布将突破地域局限共享“梁祝故里”等,都说明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上社会理念的进步。此次安徽持续多年的“周瑜故里”之争若能真正握手言和,将成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上的又一积极范例。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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