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科:从乌木案频发看为乌木正名的紧迫性

所谓“乌木案”,先是指今年春节期间,彭州村民吴高亮在自家耕地发现了“乌木”,经专家评估价值一千余万元。就在他将其挖掘出土时,突然被镇政府责令停工,被告知“乌木”属国家所有。7月26日,吴高亮一纸诉状将通济镇政府告上法庭,调解失败后,11月27日下午,“彭州乌木案”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双方围绕吴高亮是否发掘“乌木”?“乌木”是否在其承包地下?通济镇政府是否非法行政三方面进行了举证,尤其就乌木是在承包地下还是在河道中发现这一问题,双方争论不休。从7月到现在,吴高亮挖出的天价“乌木”,还被成都市彭州通济镇政府挖走保管。

有趣的是,就在四川彭州“乌木案”尚未判决的情况下,日前四川达州渠县涌兴镇小河道里又挖出一根乌木。而且,关于“乌木”的归属,利益攸关方至今争执不休。那么,彭州与达州发现的是真正的乌木吗?

根据GB/T18107—2000(红木)标准可知,作为红木之一的乌木是指产自于非洲、南亚、东南亚地区的黑色木材,也叫“角乌”,曾产于中国云南和东南亚一带,其外形与紫檀极为接近,其多数为空心,难出大料。生长轮不明显。心材乌黑,浅色条纹稀见。无香气,结构甚细,具有材质硬重、耐腐、耐久性,而且如水即沉。纹理通常直至略交错;气干密度在0.85一1.17g/cm³之间。

据报载,四川达州渠县涌兴镇小河道里日挖出一根“乌木”后,“经过渠县有关部门的鉴定,这根乌木系麻柳树经过两千多年演变而成,价值在四五万元左右,并非十分珍稀的树种所形成的乌木。”涌兴镇副镇长杨芝春告诉记者,2012年11月27日晚上,镇政府得知当地村民为乌木“权属”问题发生争执后,曾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调解。

由此可知,四川人俗称的“乌木”实为阴沉木。此“乌木”与彼乌木在概念及本质上均有天壤之别,不可混为一谈。阴沉木的本质是碳化木,它介于碳和木之间,有着自己独特的木质性质;而是否属于阴沉,一般看碳化的程度,碳化得太厉害反而成煤炭了。阴沉木的种类繁多,计有:麻柳树、青冈树、香樟树、楠木(金丝楠木、小叶楠木)红椿木、红豆杉、马桑、黄柳木、黄柏、槐木、檀木等。一般带有香味和杀菌特征的树种才能形成乌木。

既然乌木与阴沉木是两回事,那么,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在宣传和报道过程中,就有义务正本清源。告诉读者乌木与阴沉木是两个概念,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不是将错就错,人云亦云,继续传播错误,制造概念混乱。

责任编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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