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南京率先推行“先考古”
2001年出让的土地,复地集团在今年开发过程中发现古墓群,11座古墓必须就地保留,而西善桥某地块在出让前,于去年就已完成考古勘察,有效规避了此类矛盾……2010年12月1日《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其中将建设土地“先出让,后考古”的既定传统改成“先考古,后出让”,引来一片叫好。那么《条例》实施4个多月以来,是否真正达到了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双赢的初衷?记者近日走访了相关文物保护部门和开发商。
“先考古,后出让”,避免“亡羊补牢”
文物保护专家认为,文物受到的最大威胁来自两个方面,盗墓、销赃和城市建设,而且后者对于文物的杀伤力更大。因此,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的法律依据,《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十条明确提出:“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委托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出让或者划拨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即:将建设土地“先出让,后考古”改成“先考古,后出让”。
市文物局文保处曹志军处长告诉记者,不能小看这个顺序的更改。《条例》实施前,除了划定的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其他地块开发一般都是文物部门收到委托后,再进行文物勘察。曹志军表示,将军山复地朗香项目中的古墓群案例就是“先出让,后考古”的典型。因为该地块2001年就已经出让了,而江宁将军山是在2008年修订《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法》时才被划为地下重点文物保护区。最终,复地朗香建设中发现了古墓群。文物部门经现场勘察并确定,其中11座古墓是必须全部原地保留的。相反,如果是“先考古,后出让”则不会出现“亡羊补牢”的情况。
节省时间减少开支,开发商也叫好
“南京在全国首个施行,而实际工作中,我们从2009年10月份就开始‘先考古,后出让’了。各方面都觉得很好,最终写进了《条例》,将其作为规范要求。”曹志军认为,顺序的更改更利于文物保护,而且很好地规避了国土部门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按照《条例》规定,开发商拍到的土地都是已经经过古迹勘察的,交给开发商后,再发现古文物须进行勘察的话,那么费用将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这对开发商来说是一大利好。例如西善桥一带是南京地下古墓重点埋藏区域之一,这里在土地出让前完成了考古工作,避免了后期的矛盾。
“《条例》规定由国土部门事先委托文物部门进行考古调查,但是在时间上没有硬性约束。有时提前几个月,有时时间比较短。”曹志军处长说。
“‘先考古,后出让’既节省时间,又减少开支。”长发地产的周总表示,“我们以前就有项目挖到过‘宝’,当时拿了一块毛地,光考古勘察就用了5个月,拖延了工期。幸好最后能继续施工,如果文物部门要求遗址保留的话,我们开发商损失就大了。”
考古量变大,但利于文物保护
据了解,我国一般不进行主动考古发掘,基本是配合工程建设或遭遇盗墓进行的抢救性发掘,其中配合工程建设的占了绝大多数。“《条例》实施4个多月来,我们变得更忙了。”南京市博物馆考古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土地出让之前“先考古”,改变了以前文物保护部门被动的工作状态,对文物保护非常有利。他们以前一年内会有近半年时间用来整理资料。现在几乎从年头到年尾都在工地上。目前他们19位考古人员得兼顾二三十个工地。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考古工作中,墓藏考古耗时较短,但是遗址考古耗时非常长。根据《文物保护法》,考古费用得由开发商承担,而文物归国家所有。这样往往导致一些开发商发现遗址不上报,将文物私吞,甚至一夜之间用挖掘机将遗址夷为平地。“如果报告了则可能变为花费几个月、几年甚至是遗址就地保留,开发商自然无法接受。”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