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安对4名盗掘汉至明代古墓者进行公开审判
2008-10-24 16:38:56 作者:陈卫玉 来源:浙江文物网 已浏览次
近日,经临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判,2008年3月中旬发生在临安市於潜镇涌村合伙盗墓案的四名盗墓者,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判处了陈某盗掘古墓葬罪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000元;郭某盗掘古墓葬罪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苏某盗掘古墓葬罪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蒋某盗掘古墓葬罪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8年初,在临安市於潜镇涌村等地的盗墓事件时有发生,临安市文物部门、公安部门对这一情况高度重视,并联合组织精干人员展开布控,经日夜守侯,于2008年3月15日晚,临安市公安部门和文物监察大队现场抓获了盗墓人三名,经顺藤摸瓜,层层侦破,4月8日将从盗墓现场逃逸的主犯陈某抓获归案。据犯罪人交待,3月12日、13日和15日陈某伙同郭某、苏某、蒋某等人携带作案工具,在临安市於潜镇牛上村马王山的竹林里、涌村茶叶山上等地共盗挖古墓三次。
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於潜镇涌村茶叶山上被盗的墓葬为明代券顶砖室墓,於潜镇牛上村马王山竹林里被盗的墓葬为汉代至六朝古墓葬,均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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