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清代县令告示碑出土
2014-10-17 16:54:38 来源:闽南日报 已浏览次
为制止远近恶棍、歹徒截断和占据绿沟、盗窃鱼虾的恶劣行径,清朝道光五年(1826年),南靖县下葛总家长与甲长联名、南靖县县令批示设立一块告示碑,日前被文物工作者挖掘出土,存放在南靖县靖城镇下魏村霞瑞庙内。
10月14日上午,在下魏村霞瑞庙,笔者见到了这块碑面斑驳的石碑——《南靖县霞瑞庙告示》。石碑长110厘米、宽70厘米、厚13厘米。南靖县方志委工作人员江清溪拓片,考证碑文,告示于道光五年十月下达勒碑,内容记述:南靖县下葛总家长魏同、魏宇,甲长谢永、王梓、卢香、魏铨等人呈报,他们始祖共同集资兴建了霞瑞庙,奉祀大帝尊神,当时并没有香火资金,只有一条绿沟,上至石碑,下至土碑。绿沟水用以灌溉田园,绿沟里的鱼虾出售收入全部归霞瑞庙理事会使用。此规行经一百多年并无发生变化,到了清朝道光年间,却遭到一些恶棍、歹徒截断和占据绿沟,盗窃鱼虾。面对如此恶劣行径,下葛总家长与甲长联名上报县令,在前任知县立案后,新任知县立下此碑加以告诫。碑文特别指出,“自示之后,毋许在该沟内窃捕鱼虾,倘有无知之徒,仍敢故违,沿沟窃捕鱼虾,许该家长等,协同地保拴送赴县究治,各宜凛遵毋违。”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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