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倡议书

2010年2月3日,来自全国各地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博物馆和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服务企业的代表在北京召开“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议题进行了广泛研讨并达成重要共识。为此,以推动中国博物馆行业发展、促进博物馆学术研究为宗旨的中国博物馆学会发出以下倡议:

第一,创新博物馆体制机制,深入挖掘与博物馆藏品和展览内容相关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元素,设计、制作丰富多彩的博物馆文化产品,拓展和延伸博物馆的教育、传播和服务功能,使博物馆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是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所应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第二,秉承以人为本,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社会公众对博物馆文化产品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社会效益优先,以文化产品开发促博物馆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政府支持,行业组织倡导,博物馆经营,服务社会,是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三,各博物馆根据自身条件,应采取“系统性规划、阶梯式发展、重点性突破”的文化产品开发战略。我们建议:

——力争到2015年,每个博物馆根据自身藏品和展览研发的文化产品达到5种以上,国家一级博物馆达到10种以上,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达到30种以上,全国知名博物馆文化产品品牌达50种以上,逐步形成品种齐全、种类多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富有竞争力的博物馆文化产品体系。

——近期内,博物馆应改变文化产品局限于文物复仿制品的局面,加大创意文化产品开发的力度和水平。

第四,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博物馆机构、相关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应共同努力营造适宜的政策环境、资源环境、认证评估和市场监管体系,为博物馆文化产品的研发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我们建议:

——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将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纳入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各博物馆应将文化产品开发纳入其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文化产品开发专门机构建设,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不同所有制条件下参与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的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开发符合博物馆功能属性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

——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的各利益相关者应在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等有关法规政策框架内,引导、扶持、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鼓励博物馆与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拓展文化产品开发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投入渠道,同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各博物馆之间应加强合作,扩大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规模。应鼓励省级博物馆建立区域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网络,有效整合中小博物馆资源,形成群体优势;鼓励全国博物馆之间建立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创意、市场共享。

——相关行业组织应在各方的支持和协调下,推动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领域技术、服务和管理的标准化建设,组织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企业等级评估和资质认定工作,建立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制度。应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博物馆文化产品市场监控管理机制,加强博物馆文化产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博物馆学会)

责任编辑: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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