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的实践与思考

博物馆藏品的登记著录是博物馆的一项基本职责。《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确保博物馆临时或永久接受的一切物品得以恰当地、全面地做出记录,以利于证明出处、鉴定断代、记录状况并进行处理,是一项重要的专业职责。”国际博物馆协会登记著录委员会(CIDOC)认为,没有完整登录的藏品不是真正意义的“博物馆藏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进一步规定:博物馆应建立藏品总账、分类账及每件藏品的档案,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博物馆通过依法征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取得的藏品,应在30日内登记入藏品总账。国内外博物馆界非常重视藏品的登记著录,并尽量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来支持这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的实践

国际博物馆界公认,藏品登记著录是指博物馆根据有关标准、内部规章及惯例,对新征集或原有藏品做出恰当记录的行为。

据2009年统计数字,我国共有各类博物馆2970座,博物馆藏品总量在2000万件(套)以上。通过合理、有效地登记著录,加强对藏品的管理和利用,一直是我国博物馆工作者不懈努力的目标。长期以来,我国博物馆界始终把“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作为藏品保管的基本要求,建立了藏品登记及档案管理的完整规范。

按照登记著录的载体划分,我国博物馆的藏品登记著录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纸质档案管理阶段。我国博物馆界对藏品纸质档案登录有一套较为完善的规则。1978年国家文物部门公布的《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中就明确规定了博物馆藏品总账和藏品档案的登记方法。1986年文化部发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又对博物馆藏品的登记著录规则进行了细化。根据这两个基本规则,我国绝大多数博物馆都建立了相对完整、细致的《藏品总登记账》、《藏品分类账》和《藏品编目卡片》。其中《藏品总登记账》作为国家科学、文化财产账,各博物馆均设有专人负责管理,永久保存。按照规定,全国博物馆的《藏品总登记账》实行统一的格式和登记标准,对于藏品的定名、计件、计量单位、时代、现状、来源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进行记录,逐件、逐项登记。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后,规定了馆藏文物档案的备案制度,并要求国家文物部门建立一级藏品档案。

2004-2005年,国家文物部门实施了全国一级藏品建档备案项目,共完成全国文物(文化)系统博物馆46630件(套)一级藏品的纸质档案备案。

(二)数字化与纸质档案管理并重阶段。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数字化技术为藏品登录及以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更为便利和有效的方式。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博物馆纷纷将数字技术与藏品管理相结合,开展数字化的藏品登记著录工作。20世纪90年代,我国博物馆界在延续纸质档案管理的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数字化藏品登记著录的尝试,故宫博物院、敦煌研究院等单位陆续建立了藏品信息管理系统。自2001年起,在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领导下,开展了由国有收藏单位参加、针对珍贵藏品的“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上万名专业人员参加了藏品数据登录工作。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作为项目执行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了此项工作。截至2010年8月31日,共登录166万多件/套珍贵藏品数据(其中一级藏品48006件/套),拍摄图片近400万张。此外,还登录一般藏品数据137万余条,数据总量近20TB,建立了国家、省、博物馆三级藏品登录信息存储体系。为了确保藏品登录信息的质量,国家文物局颁行了《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拍摄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在文物调查项目中得到了大力推广和普及,并结合计算机登录的要求进行了具体细化,实现了藏品数字登录的标准化。

与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模式相比,数字化登记著录具有明显的优势。对于一件藏品而言,除了其固有的审美和艺术价值外,还蕴含着丰富多彩的历史信息、科学信息、文化信息,是凝固的历史。藏品数据表面上看来是对藏品本身的描述,实际上更是对藏品这一特殊载体所蕴含信息的诠释。与藏品实体的唯一性、分散性和不可再生性相比,藏品数字登录信息是无限的、可关联(共享)的、可再生的。一方面,可以被无限地复制、存储、加工,通过网络和其他介质任意传输,利用于博物馆内的数字播放和投影、PDA导引点播、人机交互平台等虚拟信息展示系统,也可被制成各种产品投入市场,还可发布在互联网上供用户浏览和下载,有利于博物馆藏品及其所附着文化内涵的广泛传播;另一方面,藏品数据资源还可以将不同地域的藏品以一定的特征关联起来,改变藏品本体分散保管在各个博物馆中,很难集中研究和展示的现状,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广泛的信息共享,使得用户可以方便地检索和查询藏品数据,为研究和集中虚拟展示藏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同时,加强博物馆藏品的数字登录,可以实现博物馆从“实物导向”向“信息导向”的转变,实现“藏品实物不可再生,但数字化的藏品资源可以无限开发利用”的新模式、新思路,从而提升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博物馆事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的思考

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博物馆界开展数字化的藏品登记著录,已走过了近20年的历程。这20年,既是一个不断摸索数字化藏品登记著录模式与方法的探寻历程,也是一个反复重新认识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意义与内容的思考历程。经过这个历程,博物馆界对于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有了许多新的认识。

1. 关于登记著录标准

标准化作为藏品登记著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直是业界讨论的热点之一。按照国家标准《标准化基本术语》(GB3935.l-83)第一部分中所作的定义:“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在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过程中,所谓数据标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记录和描述博物馆藏品时所有规则的集合,其内容一般要包括完整描述一个具体藏品所需的数据项集合、各数据项语义定义、著录规则和计算机应用时的语法规定。

国家文物局2001年发布的《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试行)》包括3个指标群、33个指标集、139个指标项,涵盖了与藏品本体、管理和研究信息相关的各个方面。而文物调查项目在全面推广阶段执行的《馆藏珍贵文物信息指标著录规范》将每件藏品登录的核心指标项规定为28项,包括文物名称、时代、类别、级别、完残、尺寸、质量、特征描述、保护记录等内容。

上述标准和规范为藏品登录的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但这些规范毕竟是在大规模数字化藏品登录前颁布的(并非专为数字登录制定),一些指标项(如藏品年代、所属类别、计件方法等)还不够细致、不能完全适应数字登录的精确需要,特别是影像数据规范已远远落后于信息获取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形势,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以保证数据指标的客观、准确、统一、适用。

目前,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联合有关单位正在开展藏品元数据、身份标识、影像信息指标、数据存储及交换等标准规范的研究。

2. 关于数据资源管理

数据管理是数据资源“生命流程”之中的关键环节。在博物馆藏品数字化登记著录工作中,存在着采集成本高、应用成本低的特性。在数据采集完成后,应加强数据资源的储存和安全管理,确保数据资源的长期保存,为后续有效利用提供保障。

做好数据管理工作,需要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入手:

制度方面,应研究制定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数据资源的接收、存储、更新、备份、交换、使用、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规定,为藏品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共享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技术方面,包含数据存储体系、数据管理体系和数据安全体系。首先,应建立数据存储与备份中心,建立统一标准、统一架构、统分结合、互联互通的数据存储体系;其次,应设计藏品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架构,研发系列应用软件,实现数据报送、查询、传输、交换和共享;第三,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盗、防磁等标准规范,保障数据机房安全。通过在线磁盘阵列存储、离线备份、远程异地备份等多种措施,确保数据安全。通过应用防火墙、安全审计、入侵检测等技术手段,构建网络运行安全防御体系。通过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确保数据的长期储存和安全防护。

3. 关于数据资源应用

数据共享是信息社会最基本的特点,也是数据登录的重要目标。博物馆藏品登录数据作为对藏品实体及其所关联信息的数字化记载,真实、完整地记录了藏品这一特殊载体所蕴含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信息。

现代博物馆学要求我们在研究藏品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藏品本身,还要把藏品放在人类知识所能了解的已逝年代文化背景下,去观察、探讨、诠释藏品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环境状态,解读它所承载的历史文明信息,进而认识社会历史的真实及其沧桑变迁,从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基于这样的认识,藏品数据除了研究藏品所应有的信息以外,还可以广泛复制和远距离传输,将藏品数据最大限度地共享就等于无限地扩大了博物馆的教育、研究和欣赏功能,拓展了博物馆开展社会教育的范围,提高了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按照现代信息学界的观点:资源只有被使用,才能显现出它的价值。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博物馆的基本功能,需要大力推动藏品数据的共享与应用,使得通过登记著录获得的藏品数据,更广泛地服务于展示、传播和教育,尽可能为更多公众感知,为其提供探索、求知、娱乐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目前,一些地方的博物馆已经在藏品登录数据应用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将藏品数据用于文物保护宣传、旅游资源展示、文化产业开发之中,发挥效益。而且有些博物馆还正在致力于建设博物馆藏品登录数据共享及公众文化信息服务平台,以促进登录数据更加广泛和有效的应用。

此外,在推进博物馆藏品登录数据应用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需要建立适度合理的机制,提升技术含量,既要避免各立门户出现“信息孤岛”,也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调动数据所有者、生产者、消费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多赢”的局面。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藏品登记著录的内容将更加丰富,手段将更加便捷,成果将更广泛应用,我国博物馆藏品登记著录也将会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从而越来越多的人们会通过广泛传播的藏品登录信息,穿越时空隧道,更加感受中华文明的魅力!

责任编辑:Z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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