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度全国博物馆专业人员铜器鉴定研修班的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
受国家文物局委托,我中心定于今年8月至9月举办“2011年度全国博物馆专业人员铜器鉴定研修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8月16日―2011年9月27日(其中集中学习5周,赴外地参观考察1周。平均每周上课5天半,每天8学时。)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系统博物馆专业人员。要求从事青铜器保管、鉴定、研究和相关工作5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派1-2人报名,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可各选派1人报名。
三、培训方式和目的
通过组织课堂讲授、实物标本观摩、博物馆参观等多种教学方式,使学员基本掌握中国古代青铜器发展的总体脉络、各主要历史阶段及各类型青铜器的代表性器物,熟悉铜器纹饰、铭文特征及铸造方法,
掌握每类青铜器的器形、纹饰和工艺特点,掌握铜器辨伪的基本方法,以提高铜器修复、鉴定和研究保护的水平。
四、培训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十七层会议室。
五、食宿安排及费用
统一为学员安排食宿,住宿费、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培训期间学费和餐费由我中心承担。
六、结业
学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经考查合格后,颁发由国家文物局用印的业务培训证书。
七、报名
本次培训班由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承办,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可在国家文物局网站www.sach.gov.cn下载),报至本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加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于2011年8月7日前传真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经资格审核后,于8月8日前下发学习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报到。
八、注意事项
为保证学员培训质量和效果,已参加过同类培训的不再接受报名,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审核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一经录取,原单位不得安排其在培训期间承担其他工作任务。本次培训分理论教学和参观考察两部分,学习期间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培训学员无故不得缺席外出考察部分。
九、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36599―166
传真:010―84636599―629
联系人:路兴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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