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艺苑艺术品拍卖承诺赝品可退货 能否打破行规

  昨天下午,天工艺苑2011春季艺术品拍卖会落下帷幕。这场规模并不大的拍卖会却因一项公开承诺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拍卖会负责人天工艺苑艺术馆馆长钱峰公开声明,如果买家拍到赝品,经确证后,可以退货。这样的做法在浙江拍卖行业尚属首次,而在全国范围内也较为少见,它打破了业界 “拍卖不保真”、“古玩不打假”的行规。


  拍到赝品可退货


  相比在近几年蜂拥而起的众多艺术品拍卖会,这场拍卖会规模并不大,拍品共400余件。当然,其中也不乏大家之作。如齐白石的《南瓜图》、张大千的《执扇仕女图》、黄宾虹的《霜林棲霞图》、吴冠中的《风吹草低见牛羊》等。


  对于这些拍品的真伪,天工艺苑很有信心。


  “如果这件拍品,经过确证是仿品,我们会退。”钱峰说。


  现场一位来自台湾的收藏爱好者黄女士说,她曾参加过大陆不少拍卖会,但她所遇见的拍卖行都不会为赝品买单。


  退货须双方确证


  “赝品可退货”并不意味着拍卖品可以像买衣服一样不满意就退货。


  钱峰说明了“退货”机制。需要协商后找到双方认同的专家组或者机构,对拍品进行鉴定。如果确证是赝品,公司可以退货。如果双方无法找到一致的专家确证,那么退货很可能就无法进行。


  钱峰表示,目前国内没有相应的机构能专门对艺术品真伪作出权威的鉴定,所以“赝品能否退货”最终还是要协商、沟通。


  能否撬动拍卖业 “免责条款”?


  历年来的真伪之争,焦点都集中到了《拍卖法》的“免责条款”上。


  该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几乎所有的拍卖公司都会在开拍之前声明:对拍卖品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公司是中介机构,是不具有鉴定真伪责任的。”浙江收藏协会秘书长贺善达说,多数拍卖公司会认为,鉴定是一种权力,没有相关法律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力去认定一件文物的真假,即便做出鉴别,也得不到法律和公众的认可。除了技术因素,盈利的性质也决定了拍卖公司大多不会将风险承揽到自己头上。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