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地委委员现场指示吐峪沟拦水坝对文物遗址破坏问题

6月21日上午,地委委员、秘书长牛学兴视察了吐峪沟拦水坝,并会同地区相关部门召开了现场协调会,解决大坝对文物遗址造成破坏问题。鄯善县委县政府,吐峪沟乡党委政府,地区文物、水利部门,鄯善县文物、水利部门有关领导参加了现场协调会。
  
  吐峪沟拦水坝选址位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吐峪沟石窟寺的保护范围内。工程实施前期的选址和施工方案均未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属违法建筑。地区文物部门曾多次与吐峪沟乡党委政府及地区水利部门沟通解决拦水坝事宜,但建设单位并未停止施工,工程于2011年4月完工。该水坝修建完工后,随着吐鲁番地区夏季汛期的临近,上游洪水不断蓄积使得吐峪沟沟谷水面不断上升,目前已形成了水深约15米至20米、水面宽约60米的蓄水库。自2011年初大坝蓄水至今,吐峪沟石窟寺崖体累计每月发生坍塌2至3次,对吐峪沟石窟寺崖体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破坏。
  
  协调会现场,地区水利部门介绍了吐峪沟拦水坝建设基本情况。地区文物部门介绍了水坝对周边文物遗址造成破坏的情况。地委委员、秘书长牛学兴在协调会现场强调:吐峪沟石窟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征得文物部门批准,吐峪沟考古被评为“201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发现”,其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因此,吐峪沟石窟寺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一定要以文物保护为主。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必须使拦水坝水位逐步下降,以减小对崖体文物本体的破坏,要求鄯善县委县政府负责督促落实3天内使水面下降1米;二是,要求地区水利部门负责制定3套以上详细的解决方案,在保障文物安全的同时兼顾下游群众的农业生产用水;三是,要求地区文物、水利部门负责邀请自治区文物、水利专家,尽快召开论证会,确定拦水坝的最终解决方案。
  
  协调会现场各单位建言献策,从文物保护和保障民生两方面出发,提出了多项初步解决方案,并纷纷表态尽快落实牛委员的指示,逐步解决吐峪沟拦水坝对周边文物的破坏问题。(吐鲁番地区文物局 安士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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