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历史文化村西溪村八户村民新改建房通过文保审批
西溪村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部,坐落狭长的溪谷平地,距市区35公里,属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原为西溪乡乡政府驻地,全村约1300余人口,以李、朱两大姓为主。迄今村内尚存有明末、清代、民国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各类传统建筑90多幢,面积约1万多平方米。其中以明清时期的“沛国旧家”、“温慈惠和”、“钦荣庆慈”、“与德为邻”、“奎壁联辉”、“山川环拱”、“怀古山房”等古民居和朱氏宗祠、李氏宗祠、唐代八角井等10处为代表的古建筑。古建筑群保存较为完整,古民居、街区布置格局基本上保持原貌,从村首至村尾形成一条狭长的历史文化街区,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2006年被公布为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村镇,并于2008年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并论证通过了《丽水市莲都区西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制定了对现有村落环境进行整治,修缮重点保护区内的古建筑群,恢复古街等保护措施,同时对风貌协调区内的新改建房进行建设控制。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的不断深入,自2010年11月以来,西溪村李勇军等8户村民纷纷要求新改建房,对此,区文保所人员多次深入西溪村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丽水市莲都区西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对西溪村风貌协调区域的李勇军等8户村民拟新改建房施工设计图,在风格、层高、色调、用材、门窗仿古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进行了审核。同时,由于此类文物审批项目涉及不多,且没有形成常规性的审批程序,为完善和推进西溪新改建房的审批工作,区文保所在多次咨询区法制办基础上,通过努力,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符合新改建房的文物项目审批程序,于2011年2月圆满完成了李勇军等8户村民新改建房审批工作。既使西溪历史文化名村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又推进了风貌协调区新改建房的合理建设。(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文保所 叶春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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